• 索 引 号:QZ07906-0101-2024-00041
    • 备注/文号:仑政〔2024〕13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0
    仑苍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27 10:06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南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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