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6-0101-2024-00020
    • 备注/文号:仑政〔2024〕8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6
    仑苍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6-29 11:01

    各村委会:

      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南农指〔2024〕17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现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15569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要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3号)和本通知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各项工作。

      二、市级下达给我镇的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15569元,今年共计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90327.57元。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乡镇审核公示后,汇总全镇2024年应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耕地面积4573.93亩,补贴资金按85.33元/亩的补贴标准分配。

      三、此次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并全部录入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各村应及时将补贴相关信息(含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金额公示材料和拨付到户的银行流水)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复印件及时上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材料留存备查。

      四、各村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标准、金额必须张榜公布。如果公示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更新公示,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做到补贴兑付公开、公平、公正。

      五、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附件:仑苍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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