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6-0101-2024-00012
- 发布机构: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3
《南安市仑苍镇仑苍村片区N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过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南安市仑苍镇仑苍村片区N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3日;
公示地点: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宣传栏、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栏;
公示网站:http://www. Nanan.gov.cn;
通讯地址: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电子信箱: lcghjsb@126.com;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68989313;
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内容:
一、项目名称
《南安市仑苍镇仑苍村片区N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东至仑蔡公路,南抵仑苍镇F基本单元、规划一路,西至仑苍路,北至国道358,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39.93公顷。
三、规划定位
将规划区建设成为商贸休闲、高尚居住等为主导的综合服务型片区。
四、规划结构
规划区整体布局采取组团与城市主、次干道相结合的功能结构体系,各功能区功能明确,联系方便,构成了规划区“一轴两片区”的功能结构。
“一轴”:即以永蔡北路为城镇发展轴。
“两片区”:指以永蔡北路轴线依托并向其两侧扩延,形成东、西两个相对集中的居住综合片区。
五、规划布局
根据规划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进一步深化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对用地进行分类,小类为主、中类为辅。规划区用地由建设用地构成。规划区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四类构成。
规划区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39.93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3.44公顷,占建设总用地46.06%;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46公顷,占建设总用地25.56%;道路与交通用地6.11公顷,占建设总用地20.94%;绿地与广场用地2.17公顷,占建设总用地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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