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6-0101-2024-00011
    • 备注/文号:仑政〔2024〕4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5
    仑苍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15:24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近期,全市气温偏高,生产生活用火日趋频繁,加之清明节将至,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泉州市林业局和南安市森防指办关于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共建平安林区。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

      (二)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广泛宣传普及森林火灾特点和安全避险等常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等措施,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

      (四)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五)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广泛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和森林防火先进经验,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事迹,营造学先进、学典型浓厚氛围。

      四、主要措施

      (一)林长办、各村(居)委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落实相关工作措施。(林长办、各村(居)委会)

      (二)结合3月15日消费都权益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主题日活动,紧扣“严防森林火灾,共建平安林区”主题,展示森林防火宣传。(林长办)

      (三)组织重点区域、输配电设施等重点目标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各村委会、仑苍供电所)

      (四)开展无人机深入到重点林区和森林火灾区域巡查广播。(林长办)

      (五)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校园行活动,指导林区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办、林长办)

      (六)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张贴宣传标语、标牌、横幅,设立警示牌,在进山口设置语音提示;利用赶集日、集中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单、广播等形式开展阶段性集中宣讲宣传活动。(各村(居)委会)

      (七)积极利用屏幕广告、商户LED等户外公共场所媒体资源,丰富宣教形式,扩大宣传效果;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森林防火群防群治、宣传教育、火源管理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好农村“村村响”等应急广播手段,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和安全防范提示信息。(宣传办、林长办、各村(居)委会)

      (八)设立宣传车,全镇域开展流动宣传。特别是农林交错区,根据农户耕作时间段加强驻点、频次宣传。(执法中队、林长办)

      (九)开展特殊人员摸底登记,落实监护责任人,专人上门宣传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村(居)委会、民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协调,充分发动各部门力量,明确职责任务,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建立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广泛发动,积极协调有关媒体,精心策划,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结合实际制定好森林防火宣传月工作方案,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强化联动,健全机制。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注重将宣传教育与林区巡护、走访调研、业务办理、区域合作、进村入户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广泛发挥林长作用,发动村(社区)委会和志愿者、网格员等社会力量,进门入户、面对面开展宣传提示,发放宣传资料,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月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水平。

      (三)创新手段,扩大影响。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勇于创新,丰富宣传内容,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把握节奏力度,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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