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6-0101-2024-00007
- 发布机构: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4
《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C-01地块控制指标可行性论证报告》、《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C-03地块控制指标可行性论证报告》、《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E-12地块控制指标可行性论证报告》经过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C-01地块控制指标可行性论证报告》、《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C-03地块控制指标可行性论证报告》、《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E-12地块控制指标可行性论证报告》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4日
公示地点: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宣传栏、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宣传栏
公示网站:http://www. Nanan.gov.cn
通讯地址: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电子信箱: lcghjsb@126.com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68989313
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C-01地块控制指标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地块概述
仑苍镇中心镇区位于仑苍镇西部西溪以南,北至西溪、南至308国道环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93.77公顷。
C-01地块位于南安市仑苍镇仑苍村西部,G358(原省道308线)和码龙线交叉口东北侧,东至现状道路,北至仑苍街,南至G358,西至现状村庄住宅,总用地面积为42556㎡。
三、指标调整必要性分析
(1)协调规划引导与实际建设间矛盾的需要
在编控规控制指标与实际建设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为了推进仑苍镇中心镇区更新改造项目,减少安置矛盾,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因此,有必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C-01地块的控制指标。
(2)就地合理安置、拆建平衡的需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中提出“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按照省技术规定及在编控规建筑密度指标测算,C-01地块建筑总占地面积为8511.2㎡,扣除安置所需商业建筑占地面积(按1:1安置)8033.94㎡后,仅剩余477.26㎡,不足以满足地块内居住及其他建筑占地面积的需求。因此,有必要适当提高建筑密度。
(3)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在人多地少,资源禀赋不足的前提下,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成为时代的必然选择。盘活存量,既是应对自然资源紧约束常态化的根本诉求,也是自然资源管理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重要基础。C-01地块为存量建设用地,本次对在编控规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助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实现功能提升和布局优化和环境改善,符合被拆迁群众的长远生活保障需求。
一、项目名称
《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C-03地块控制指标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地块概述
仑苍镇中心镇区位于仑苍镇西部西溪以南,北至西溪、南至308国道环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93.77公顷。
C-03地块位于南安市仑苍镇仑苍村滨江首府南部,南至仑苍街,东至新美街,北至正德影城,总用地面积为13275㎡ 。
三、指标调整必要性分析
(1)协调规划引导与实际建设间矛盾的需要
在编控规控制指标与实际建设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为了推进仑苍镇中心镇区更新改造项目,减少安置矛盾,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因此,有必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C-03地块的控制指标。
(2)就地合理安置、拆建平衡的需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中提出“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按照省技术规定及在编控规建筑密度指标测算,C-03地块建筑总占地面积为2655.0㎡,面积小于安置所需商业建筑占地面积(按1:1安置)3978.10㎡,完全不足以满足地块内商业、居住及其他建筑占地面积的需求。因此,有必要适当提高建筑密度。
(3)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C-03地块为存量建设用地,本次对在编控规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助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实现功能提升和布局优化和环境改善,符合被拆迁群众的长远生活保障需求。
一、项目名称
《仑苍镇产城融合中心镇区E-12地块控制指标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地块概述
仑苍镇中心镇区位于仑苍镇西部西溪以南,北至西溪、南至308国道环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93.77公顷。
E-12地块位于南安市仑苍镇中心区东北侧、联盟村西部,西溪南侧,G358(原省道308线)与仑苍街交叉口西南侧位置,西为仑苍村,东南为中国水暖城。
三、指标调整必要性分析
(1)协调规划引导与实际建设间矛盾的需要
在编控规控制指标与实际建设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为了推进仑苍镇中心镇区更新改造项目,减少安置矛盾,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因此,有必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E-12地块的控制指标。
(2)就地合理安置、拆建平衡的需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中提出“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按照省技术规定及在编控规建筑密度指标测算,E-12地块建筑总占地面积为5243.0㎡,扣除安置所需商业建筑占地面积(按1:1安置)4671.59㎡后,仅剩余477.26㎡,不足以满足地块内居住及其他建筑占地面积的需求。因此,有必要适当提高建筑密度。
(3)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E-12地块为存量建设用地,本次对在编控规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助于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实现功能提升和布局优化和环境改善,符合被拆迁群众的长远生活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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