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6-0101-2020-00075
    • 备注/文号:仑政〔2020〕14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3
    仑苍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重要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7 10:20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一城二园、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精神,深刻吸取9月28日湖北天门-化工企业爆炸等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问责,对全行业事故隐患进行“大抄底”,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安监办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从安全基础管理、设计与总图、试生产管理、装置运行、设备、仪表、电气、应急与消防、重点危险化学品特殊管控9个环节方面全面排查整治的安全生产隐患。

      (二)环保站负责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排查整治。督促收集、贮存、处置经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从业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完善风险评估,明确易发环境风险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标明岗位主要环境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别、管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措施等内容,确保环境安全;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道安办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排查整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人员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情况;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安全设施如报警装置设置及维护情况;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情况;运输车辆技术性能和转台是否符合要求,卫星定位动态监控执行情况等。

      二、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11月10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三个阶段,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10月20日,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一城二园要督促辖区内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10月30日,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一城二园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轮全覆盖安全生产检查,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口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负有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等进行抽查指导、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一城二园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的成效,巩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镇安委办将对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一城二园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一城二园要认真吸9月28日湖北天门-化工企业爆炸事故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在本辖区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监管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全力保障本辖区本行业生产安全。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一城二园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开展暗查暗访,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促整改力度。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一城二园要统筹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对于企业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对依照规定属于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要纳入联合惩戒对象,依照规定属于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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