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14:4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本级政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城街道办事处,邮编:362300,电话:86352022,传真:86365022,电子邮箱:dzb8635202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柳城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全年根据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按时依规范公开主动公开信息。一年来,柳城街道办事处在政务公开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柳城街道办事处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其他类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来,我街道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共有51条,共收到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准确、及时、有序、高效。二是进一步强化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信息公开统计,组织各相关部门拟稿人及信息公开相关负责人开展培训,明确标注公文公开属性,确保公文规范应有尽有、不应有不能有。三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落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在网上公开后及时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并做好“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的维护和每季度及年度的信息公开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必需的查阅设备,方便群众查阅。二是强化推进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及其他线下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并于本年7月对本级政务公开栏进行清理整治,规范栏目设置。三是设立柳城街道便民服务工作热线,根据值班安排对各值班组接线人员进行培训,由党政办负责督导接线工作落实情况,确保热线24小时畅通,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明确由党政办负责监督保障工作,按季度进行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性自查,以组织各部门交叉检查、组建临时自查组、座谈汇报等形式进行全面检查,切实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除主要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了解有限,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未能很好地根据公开要求进行适应性处理,需加强对此类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的强化与培训。二是主动公开信息与群众需求存在错位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了解群众所想、所愿、所求,让信息公开具备其应具备的功能。三是公开形式未能较好地结合线上线下渠道,需要进一步做好线上线下双渠道结合,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民性。

      (二)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明确公开信息分类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同时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针对性解决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不熟悉的问题。

      二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配套人员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和二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对老旧的公开设施设备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三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梳理并整合面向公众的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设置公开查询点向群众开放,健全信息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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