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2-0101-2024-00013
    • 备注/文号:南柳政〔2024〕9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7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柳城街道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时间:2024-07-03 11:18

    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了《柳城街道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5日

      

    柳城街道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南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安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南消安委〔2024〕7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部署,我街道结合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了柳城街道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化解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我街道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严格落实《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坚决防范城市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委办发〔2023〕4号)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党委常委会,定期召开常务会或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会,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研究消防工作体制机制、消防治理体系、队伍职业保障等重大事项,每年带队调研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巡查,加强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结果应用。统筹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消防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地区或部门,分级分类实施约谈督办。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组工办、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2.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摸清行业领域底数清单,紧抓突出风险,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其中,教育部门要重点督促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住建部门督促物业小区、在建工地,民政部门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文体旅部门督促星级饭店、文博单位、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歌舞游艺娱乐场所、公共体育场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指导督促等级旅游民宿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商务部门依职责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和非星级住宿餐饮场所,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货物运输场站,民宗部门督促宗教活动场所,邮政管理部门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督促所属国有企业,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各部门要厘清职责、明确责任。消防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安办、消防站、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3.落实基层管理责任。每年至少组织各村(社区)微型消防站、村级网格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培训,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培训和初期火灾扑救,提升风险隐患排查的现场感和穿透力。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网格员队伍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人口、产业、建筑和经济发展等特点,靶向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将消防工作全面融入基层网格管理,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压到基层末梢和岗位人头。全面推广应用全街道网格化平台消防安全模块和全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常态化开展消防执法培训、轮训,提高各村(社区)消防监督检查和执法质效。

      责任单位:安办、消防站、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4.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统筹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深化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教育、工信、住建、民政、文体旅、卫健、商务、民宗、邮政、应急、消防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指导社会单位延伸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轻工(鞋业)、纺织(染整)、酒店、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住宅小区、养老院、文物古建、邮政等重点行业领域,2024年6月底前分别培树一批标杆示范单位,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做法,2025年完成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安办、消防站、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5.强化风险研判。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2024年起,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健全统筹调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考核巡查、督导问效等工作机制,固化落实重要节假日防火指挥部联合值守工作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发生亡人、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开展火灾风险预警警示,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每年确定1至2个火灾风险突出的行业领域,推动解决至少1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组工办、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6.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九小场所、“三合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焊、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多合一”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高层商住混合体建筑、“厂中厂”“园中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紧盯医疗、托育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养结合场所等特殊敏感场所,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采用易燃彩钢板房搭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并拓展推进周边毗邻场所安全隐患整治。严格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8个必须”、“5项机制”任务清单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6项清单,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结合辖区实际确定1-2个街区试点探索治理经验。各有关部门要固化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体检式”检查机制,每年分类分批次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由市消安委办组织抽查核验。2024年组织对专家指导服务场所隐患整改情况评估和“回头看”。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组工办、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7.组织全面排查。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建筑的地下室、设备用房、管道竖井、裙房屋顶平台等盲区死角,走道、楼梯间、管道井堆放的易燃可燃杂物进行清理;各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发动村(居)民及时清除家庭阳台、窗台和室内的易燃可燃杂物。针对公众聚集、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存在违规电气焊、营业期间动用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电烤炉、明火取暖等不安全行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守,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高风险行为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发动各村(社区)消防站、综合执法队、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等“小场所”检查巡查,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底数,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落实闭环管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抄报移交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强化经营性自建房日常消防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安办、消防站、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8.优化检查方式。要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要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专家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

      责任单位:安办、消防站、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9.实施全链条监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工信、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住建、应急、电力等部门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2024年,工信、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综合执法队等部门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5年,应急、市场监管、人社、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围绕培训、发证、使用、管理等环节,进一步健全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责任单位:安办、消防站、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派出所等。

      10.统筹解决消防历史遗留问题。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的处置研究,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解决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遗留问题项目,指导督促隐患整改。单位隐患拒不改正或逾期未整改的,应当抄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报请属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责任单位:安办、消防站、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1.严格执法查处。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打通“生命通道”、电气焊、电气火灾隐患、“三合一”和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各地各行业部门要定期开展突出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清查行动,部门间加强协同联动和案件移送,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及时向市消安委办报送相关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各地各部门要保持除患攻坚大执法高压整治态势,市消安委办常态化进行执法晾晒,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

      责任单位:安办、消防站、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12.加强挂牌督办。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对国家、省级、市级重点督办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加大综合治理和督促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期间安全管控措施,2024年底前推动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问题全部按期整改销案。2025年3月18日前,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要至少摸排1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火灾隐患,推动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整改,并力争每年督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推动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组工办、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13.发动舆论监督。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14.强化信用监管。贯彻实施《福建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退出机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消防相关主管部门应将其相关行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业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财政所、组工办、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5.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相关行业部门要以公共建筑产权单位或者资产管理单位等场所为重点,组织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2024年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上违章搭建的固定障碍物基本清除,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组工办、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16.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依托乡村振兴,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和镇区,2026年,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基本达标。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村和镇区全部完成消火栓建设。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同步考虑城乡消防用水,增设市政消火栓。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和镇区建设若干消防水池或依托天然水源建设取水设施。认真实施“农村微型消防站”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的原则,落实“一村一队一泵”,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2024年,实现100%的行政村建立微型消防站。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组工办、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17.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地结合“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将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统筹推进,持续加强规划的城市消防救援站、国家级化工应急救援基地、泉州市消防救援实训基地建设,结合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2026年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各地推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财政所、企业办、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五)推进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8.提高消防物联感知能力。2024年底前,建成全街道分级预警、覆盖全面、互联互通、集约高效的消防物联网感知系统。各地、各行业部门采取保险费用差异化等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单位将消防设施联网,降低消控室值班人员成本,规范消控室值班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对初起火灾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提高全街道社会单位火情要素监测效率和准确率。2024年底前各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系统接入率达到30%以上,2025年底达到50%以上,2026年底达到70%以上,力争五年内实现应接尽接,实现全街道消防设施物联网感知能力的全覆盖。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综治办、企业办、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19.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利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对全街道消防数据进行统合分析和机器学习,训练火灾特征模型,对全街道社会面火灾防控开展数据驱动的多维研判与宏观分析,进行动态火灾风险预测预警研判,科学调整社会单位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引导消防监管力量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场所单位聚焦,提升消防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免费为单位提供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的综合应用工具软件,解决单位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中不想做、不会做、不愿做等问题。2024年底前完成各类涉及消防领域的数据汇聚,保障智慧消防综合服务平台在各地落实落地;推动50%以上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平台,重点火灾精细化采集率达70%以上。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率达80%以上。

      责任部门:消防站、综治办、各村(社区)等。

      20.提升数字化消防监管水平。全面运用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动与各职能部门监管平台数据联通汇聚和信息共享,强化部门联动,消除多头录入,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全面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各村(社区)消防执法系统,提高各村(社区)人员消防监管能力。2024年年底前实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行业部门、各村(社区)全覆盖运用,通过跨行业联动、信息互认和成果共享,形成多层面、立体式监督监管,发挥整体效应,全面提升全街道各级消防治理能力;2025年持续优化办案系统功能,提升执法效能,完善“智慧消防”建设水平。

      责任部门:消防站、综治办、司法所、各村(社区)等。

      (六)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21.加强专业培训。按照“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分工,强化政府、行业部门、基层镇街、社会单位等各类消防工作相关人群的消防业务培训,大力培养“精业务、善组织、会管理”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各级消安委每年组织成员单位消防安全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各消安委成员单位每年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业务处室相关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养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市消安委每年对辖区各村(社区)分管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村(居)消防工作人员、派出所社区民警、专职消防队队员开展一次全员培训,保障其具备开展相应工作能力水平。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街道消安委成员单位等。

      22.落实部门培训。卫健、文体旅、商务、消防部门分别组织医疗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在市委党校设立分课堂,参加中央党校主课堂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2024年组织参加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组织参加重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组织参加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民政、教育、文体旅等有关部门,参照“主课堂+分课堂”同步培训模式,开展养老服务、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综治办、文体服务中心、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23.强化行业培训。三年内,安办、消防站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开展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考核,严格持证上岗;城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消防、企业办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国网南安供电公司、消防等部门和单位重点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各自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培训。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组工办、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等。

      24.规范员工培训。各行业部门督促本行业领域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社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街道消安委成员单位等。

      (七)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5.普及安全常识。持续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各地、各部门指导建强各级各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因地制宜发动力量向不同群体施教施训,逐步实现宣传教育培训全民覆盖。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引导电商、快递、通信运营等企业参与消防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依托应急广播系统和“村村响”平台,打通火灾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进门入户开展消防宣传提示,结对帮扶“老、幼、病、弱”群体,提升逃生能力。

      责任单位: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等

      26.加强警示教育。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省级拍摄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警示教育,发生其他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由市级拍摄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到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等

      27.培树先进典型。深化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全街道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119消防奖评选等活动,每年培养一批消防安全领域技能人才;推广使用“消防志愿者”平台,完善注册、培训和保障等制度,发展一批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志愿者;适时组织全街道消防技能竞赛,提升全街道各级各类消防安全工作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业务水平。开展优秀志愿团队或个人评选,发挥榜样作用,强化示范带动,让全社会更加支持消防工作、尊崇消防职业。

      责任单位:消安站、各村(社区)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要定期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调研,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参照省、泉州市消安委做法,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消安委办牵头设立全街道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抽调市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干部组成,负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统筹推进。市消安委制定了《南安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年度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统筹,分三年度制定本地本部门治本攻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组织实施,并报市消安委办备案。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与《南安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实施相统筹,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快推进消防法律法规实施和配套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各部门要注重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和监测预警机制。加大通报表扬力度,对在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强化考核督导。市消安委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并将行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街道也将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亡人和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加强延伸调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的各项工作机制,推动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南安市柳城街道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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