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2-0101-2024-00009
    • 备注/文号:南柳政〔2024〕6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9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柳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06 16:45

    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制定了《柳城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9日 

      

    柳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安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南安委办〔2024〕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我街道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了柳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项、泉州市及我市75项细化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执法、安全基础、安全标准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全街道各村(社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4年开始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主创建、提升、运行,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巩固和提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取得新进展。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任务分工

      推动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街道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由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1、强化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建设。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等学习,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强化统筹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每季度组织1场以上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责任部门:安办、消防站、组工办、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各村(社区)等。

      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根据有关部委和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党校安排,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省、泉州市、市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同时,结合我街道实际,组织对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党校、市委党校课堂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医院、养老院、危险货物运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客运、水利在建项目业务和施工单位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重型货车、水利在建项目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责任单位:安办、消防站、综治办、企业办、文体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环保站、城管中队、城建办、民政办、卫健办、各村(社区)等。

      (二)开展安全素养提升行动

      3、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养。一是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建设。深化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安全考试培训教育机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安全考试培训教育机构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规范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2025年底前运用好国家层面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二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三是提升从业人员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确保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村(社区)等。

      4、营造全社会安全氛围。一是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等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共安全意识。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三是强化宣传警示曝光。持续建设省“五个一百”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充分用好已建成的省“五个一百”安全保障提升工程等安全宣传阵地强化宣传警示曝光。推动在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村(社区)等。

      (三)开展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5、强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聚焦消防、燃气、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工贸、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短板弱项和“九小场所”、乡镇船舶、非景区景点、自建房加工场所、装饰工程等安全管理薄弱部位,强化风险分析研判,适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百日攻坚”“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强化检查清单、问题清单、执法清单、整改销号清单、责任清单“五个清单”闭环管理,确保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6、健全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切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督促企业落实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闭环管理。

      7、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完善各级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8、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并核实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村(社区)等。

      (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

      9、持续优化标准规范。系统总结各行业领域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的经验做法,全面评估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中等企业和小微企业达标细则、网格员检查导则等“四项规范”2.0版本,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加以修订、优化和完善,切实提升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同时,结合实际编制安全生产检查清单、车间(部门)安全检查表册、岗位安全检查卡片,切实增强企业安全检查的针对性。

      10、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紧盯各行业领域“两重大”(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深化风险点排查,建立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优化完善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动态监管,完善各个风险点的“三张清单”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行安全风险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建、自觉运行、自我提升标准化的内生动力。

      11、稳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生产经营现场“5S”、“六有”可视化定置管理,探索推行“五想五不干”安全作业机制、班前“每人一分钟”会议制度,梯次推进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和岗位作业等“三个维度”整体达标。

      12、加快推动标准化创建提升扩面增效。加大“个十百千”典型示范培育力度,全街争取打造基层样板乡镇、新增不少于1家的标杆企业、新增评审定级(不定级达标)企业不少于4家、创建基层操作标准化示范岗位不少于40个。切实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示范引领水平,并逐步推动全域全覆盖向中小微工商贸企业延伸开展达标评审。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村(社区)等。

      (五)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帮扶行动

      13、持续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联合执法制度,开展“综合查一次”“综合监管一件事”和片区联合执法试点。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聚集和风险突出的重点村(社区)开展“开小灶”帮扶指导,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刑事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执法监管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执法指标评价机制,定期通报晾晒,对安全生产“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和追责问效。

      14、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2024年底前,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力量配备,推动执法人员下沉基层执法一线;2025-2026年,强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执法效能评估,指导推动建立应急管理监管与综合执法的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统筹优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配置。

      15、强化执法能力提升。一是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三年内,按照上级部门和党校安排,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执法培训教材,对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和安全生产执法专题培训。二是提升现场执法能力。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大行政执法机关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定期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演练,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三是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16、加强执法监管保障。一是根据执法实际需求,加大执法保障投入,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力量配备,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和执法中心下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二是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安办、司法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村(社区)。

      (六)开展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行动

      17、规范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街道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村(社区)落实属地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街道、村(社区)两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18、健全完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紧扣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省66项具体举措、泉州市及我市75条细化举措,对照泉州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权责分工最新要求,继续细化补充安全生产权责分工,不断拧紧安全监管责任链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从落实行政审批、标准规范、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监管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在督促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同时,一并抄送具有行政处罚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19、压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事业单位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切实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要多措并举,运用调度、通报、约谈、提醒、督办、曝光等手段,有效推动各方安全责任落实。市安委会14个督导检查服务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清单式督导检查,及时交办和跟进安全问题隐患闭环整改,以点带面推进属地和部门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要强化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坚决做到企业、部门、属地“三责同追”,特别是对因执法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应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对于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安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等。

      (七)开展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行动

      21、强化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加快推动市属国企结合业务实际建立健全抢险救灾队伍,督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购买服务,构建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辅助、以社会力量为补充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同时,健全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调度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确保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22、加快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铺开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和村(社区)“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试点建设,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积极推进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和森林防灭火网格标准化管理,提升自然灾害避灾点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安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等。

      (八)开展安全管理科技支撑行动

      23、全面推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应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为执法改革、执法监督工作提供数字赋能。同时,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24、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25、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26、大力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

      27、强化安全生产专家智库建设。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2024年底前,持续梳理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同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督指导,按照“谁要求、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中介服务活动的抽查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中介机构造假行为,提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质量。

      28、推进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应用。配合加快泉州市本质安全应急管理研究院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学会实体化运行,支持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围绕安全生产相关各类技术问题开展基础与应用研究,鼓励市内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的科技创新平台,为解决影响生产安全的各类关键核心问题提供科技支撑。

      责任单位:安办、科技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村(社区)等。

      (九)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29、完善安全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各辖区实际制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十)开展安全工程项目建设提升行动

      30、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安全工程治理行动(详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村(社区)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省和泉州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街道安委办将设立全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抽调街道有关成员单位干部组成,负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单位部门分管同志要亲自抓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专项行动推动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调度解决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强化本系统三年行动督促指导,细化每年度目标任务,加强跟踪分析、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二)加强安全投入。街道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或安全工程的政策资金配套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注重统筹推进。街道各级部门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市政府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本级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在推进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聚焦薄弱环节,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提升安全治理水平。

      (四)注重指导检查。街道安委办要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切实指导帮助各地摸出隐患、查出短板、解决问题。建立并落实安全隐患“五个清单”闭环管理,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五)强化正向激励。街道各级各部门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考核巡查。街道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南安市柳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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