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1-0101-2020-00025
    • 备注/文号:南康政〔2020〕73号
    • 发布机构:康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8
    康美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慢性病免费健康体检的通知
    时间:2020-05-01 09:14

    各村委会、康美卫生院:

      为更好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康美镇2020年度免费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及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对辖区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生活方式的健康指导和健康状况评估等。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一是与宣传工作相结合。要边宣传、边体检,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农民健康工程、“健康服务进万家”活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同意识。

      二是与卫生服务相结合。要通过健康体检,建立、完善居民健康档案。

      三是与疾病筛查工作相结合。做到边体检、边筛查、边诊治,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有病早治、无病要防”的健康理念,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

      三、工作安排

      整个活动分为前期准备、集中体检、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体检单位:康美镇卫生院。

      2.体检对象:本辖区内65周岁(1955年12月31日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及以上常住居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高血压病患者、糖尿病患者、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3.体检方式:以村为单位进行体检,未能参加村级体检者,自行到康美卫生院补检。

      4.体检地点:由各村委会安排,村委会体检负责人提前通知体检组负责人。

      5.体检设施设备:床二张、桌子5张、板凳若干等(由各村委会准备)。

      6.体检流程:登记编号(领取体检表)—采血、尿常规—B超—身高、体重、腰围—内科一般项目(含测血压)—心电图(交体检表)。

      7.体检结果反馈:体检结果在体检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被检查人。

      四、体检时间

      健康体检时间:2020年5月至6月,具体日期由各村委会与卫生院根据工作进度商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详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要求空腹检查,可自行携带早餐;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体检通知单、身份证,并提供本人(或家属)电话号码;

      3.各村须合理安排检查场所,并保持检查场所通风良好;

      4.参加体检人员可分时段进行,并保持相互间隔一米以上,防止人员聚集;

      5.参加体检人员均须佩戴口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各村委会要加强与镇卫生院沟通,制定工作计划,结合辖区老年人健康需求,积极开展健康管理服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积极宣传。各村委会负责向辖区服务范围内目标人群宣传此项惠民政策,鼓励辖区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此次惠民活动。告知免费健康体检事项及体检时间,对于一年内有体检报告的社区居民嘱其携带一年内有效体检结果进行登记。

      (三)保障到位。各村委会及村卫生所(室)负责应体检人员的召集及体检场地安排,卫生院负责体检、统计及反馈。卫生院要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体检班子,统一开展体检。

      (四)责任落实。此项工作将列入年底绩效考评内容,各村委会、卫生院务必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附件:康美镇2020年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分解表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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