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0-0101-2021-00012
    • 备注/文号:南金政〔2021〕3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8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淘镇人民政府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01 11:54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金淘镇人民政府近期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金淘镇人民政府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扑灭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泉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南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镇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1)成立由镇长傅清霖任总指挥,分管领导卢伟锋、林荣贵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人员担任的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灭火24小时值班电话:86411701,值班人员由党政办统一安排,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每班2名党政领导带班。

      (3)镇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应急分队,统一着装迷彩服。

      (4)镇级扑救物资储备铁扫帚100把、对讲机2对、风力灭火机3台,油锯1把、劈刀30把、铁铲30把及手电筒、挎包等装备若干。

      (二)各村相应成立森林防灭火领导组

      各村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有专门的值班人员,并组织一支20人以上的扑火队伍,同时配备不少于30把铁扫帚、10把劈刀及一定数量的挎包、手电筒若干等扑火装备。

      (三)镇党政领导、镇干部挂村包片责任分工(见附件1)。全面落实乡镇干部挂村包片、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头、坟头的网格化责任体系,逐级把防火责任明确到点位、落实到人头。

      (四)镇近期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人员安排(见附件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值班领导到位、值班人员和值班车辆到位。值班人员要及时落实上级批示和群众举报等各种途径的信息,并按照火情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要求,第一时间将火灾火警情况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确保火情信息畅通、调度及时和指挥科学。

      二、森林火灾预防

      (一)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扫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护林员车载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起到法律震慑效力。持续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制作宣传警示牌、印发宣传单(画)、张贴标语等形式,每个村(居)要张贴不少于10条宣传警示标语,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推进森林防火安全常识进校园、入社区,把《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分发到广大群众手里,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大力推广鲜花祭扫、错时错峰祭扫、网络祭祀等,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

      一是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开展一次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彻底对骨灰堂、寺庙、道路两侧林缘杂草等林下可燃物清理,清除火灾隐患;二是落实重点人群监管制度,节前组织相关责任人与挂钩的痴、呆、傻、聋等登记在册特殊人员及留守老人、儿童进行见面,抓好特殊人群监管与宣传教育,严防玩火、失火等问题发生。三是落实火源管控。清明节及防护戒严令期间,各村增派护林员、聘用临时人员,在辖区内各山头、进山路口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切实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

      三、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

      (一)报告制度

      1、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都应按行政区域管辖,由属地村支部、村委会组织处理。

      2、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的行政村,应立即将火情向镇党政办报告。党政办值班电话:86411701。

      3、森林火灾报告的主要内容:

      (1)起火地点(山名)及通向火灾现场的路线;

      (2)起火时间和发现时间;

      (3)火场延烧情况和蔓延发展趋势;

      (4)组织扑救情况(包括出动人员、现场带队人员姓名、采取何种扑救措施、联系人员以及现场通讯联络等);

      (5)起火原因、火灾的过火面积、肇事者姓名;

      (6)需要上级支持解决的困难;

      (7)其他相关内容。

      4、镇党政办摸清火情后,应立即报告市防火办。

      (二)组织领导

      1、镇党政办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警、火灾的报告后,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领导报告,并拉响警铃。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应立即到办公楼门口集中,由镇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安排。

      2、值班人员应根据镇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各村及有关单位通报火情。各村接到火情通报后应立即做好应急准备:火灾发生地所在村应立即组织村级扑火队,由至少一名村干部带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应组织熟悉地形的群众若干人待命,为增援人员带路;火情发生地近邻的三个村为第一梯队,应立即集结村级扑火队,并配带食品、水、手电筒和扑火装备在村部待命。

      3、镇指挥部具体承担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由一名镇党政主要领导(或临时指定一名镇党政领导)、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林业站站长及火灾发生地所在村书记、村主任组成“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镇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4、调用镇级扑火队和村级扑火队,由镇总指挥下达命令。各个扑火队在接到调用命令后,必须按照命令到岗到位;第一梯队村级扑火队应在半小时内到岗位。第二梯队村级扑火队应在一个小时内到岗到位。各单位或个人接到镇指挥部的调度通知后,必须快速投入扑救工作,不得延误时机,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到达的,应说明原因,由镇指挥部采取应变措施。

      5、按照火情的发展,镇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对于前来支援的市级扑火队,镇指挥部安排一名党政领导带队。对于重大火灾或伤亡事故,应立即召开镇指挥部领导及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市指挥部或市政府批准后,配合组织实施。

      四、扑后工作

      1、火场清理及留守。明火扑灭后,扑火前线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火场。清理火场后,扑火前线指挥部应组织各扑火队及有关单位清点人数。除留守火场人员外,有组织、有秩序、分批次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同时,扑火前线指挥部应召集足够人员留守善后,应根据火烧迹地面积大小和实际情况确认人数,镇指挥部指派驻村领导和副总指挥负责现场留守善后工作。镇级留守人员、村级留守人员由驻村领导负责协调。扑火前线指挥部留守副指挥负责协调市级灭火队和全场监督。若有发现留守人员擅自脱岗或未到位,应及时向镇指挥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经火场所属地行政村对火场检查验收合格,报镇指挥部,经镇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方可撤出留守人员,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3、迹地调查。火灾发生后,林业部门应组织人员按森林火灾调查的方法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报送市防火办,必要时由市防火办组织人员现场调查。

      4、扑火经费。扑火经费由火场所在地行政村自行支付。

      5、火案处理。一般火灾案件,由火场所在地行政村配合镇派出所、林业站和林业公安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处理;对重大和查出难度极大的火案,报送市公检法机关,由公检法机关介入处理。

      6、迹地处理。火灾发生后1个月内应对迹地进行清除,及时更新。如果发现有故意放火的嫌疑,在起火原因未查清楚之前,不得转包或承包开发。

      五、后勤保障

      1、通信联络保障。火场指挥人员应携带必要通讯设备,后勤值班人员应有专人值班,随时与火灾现场及市防火办及上级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同时做好值班记录。

      2、灭火器材保障。镇政府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参加扑救的所有村级队伍应自备灭火机具。

      3、火场向导。发生火灾的村应组织一定数量的身体条件较好、熟悉火场道路的人员,在预定的路口等候,为支援的扑火队伍带路。

      4、火场所在行政村应做好食品和饮用水供给,镇政府安排相应后勤人员协调输送。

      六、附则

      1、本预案涉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做的事项,由各部门和单位做出具体安排落实,并报送至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2、本预案报镇人民政府批准,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

      3、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镇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件:1.南安市金淘镇森林防火工作各级责任制一览表

      2.金淘镇2021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值班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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