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0-0101-2020-00016
- 备注/文号:南金政〔2020〕8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08
各村委会、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学前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南安市公办性质幼儿园(班)登记注册检查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南教初〔2020〕2号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公办性质幼儿园(班)登记注册检查及换证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公办园、小学附设幼儿园(班)、集体园。
二、检查内容:幼儿园(班)办园资质及办园条件、内部管理等。
三、检查时间: 2020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办法。采取幼儿园自查、市教育局和乡镇中心小学检查(乡镇及街道审批)的办法。
1、各园进行自查,填写南安市公办性质幼儿园(班)登记注册检查表及福建省幼儿园(班)教玩具基本配备情况,纸质材料打印一式二份,一份于5月20日前送交中心小学404办公室,一份备查;电子档发至中心幼教邮箱:gcf306@163.com;联系人:郭彩凤,18050930939。
2、中心小学检查小组下园检查。
(1)听取各幼儿园(班)负责人全面情况介绍。
(2)实地查看园舍、师资、玩具配备,幼儿园办园资质、各类表册、档案建设等情况。
(3)与幼儿园领导、教师座谈,随访家长,了解现状,征集意见和建议。
(4)中心小学对辖区内公办性质幼儿园检查情况形成报告,提交金淘镇政府研究,形成最终结论,以正式文件形式送达相关被检单位及市教育局。
(5)金淘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公办性质幼儿园给予颁证和换证。对不符合登记注册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达到要求后给予补办。原颁发的登记注册证自2020年7月30日起失效。
五、其他要求
(一)各公办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园)、集体园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文件,查漏补缺,及时整改,提升办园质量。
(二)各园要充分重视登记注册检查及换证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的内容、要求和流程,注意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附件:1、福建省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
2、南安市公办性质幼儿园(班)登记注册检查表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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