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洪政〔2019〕14号
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特编制南安市洪梅镇201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梅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洪梅镇梅新街1号政府大院内;邮编:362334;电话:0595-86611201;传真:0595-86611080;电子邮箱:hm86611201@126.com)。
一、概述
2018年度以来,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政办〔2018〕116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机制、制定措施,加强信息更新维护等,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街道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现将我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我镇调整充实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宣传委员兼党委秘书黄耿鑫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洪梅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调整充实了由党委宣传委员兼党委秘书黄耿鑫为组长、党政办副主任吴素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在人员方面,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
(二)强化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编制调整《洪梅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和《洪梅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由党政办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洪梅镇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镇机关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党政办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各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完善措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播新闻媒体及微信公众号等,并在政府大院外明显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0条。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为民办实事类、民政扶贫救灾类、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科教文体卫生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等。
(三)公开形式
1、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2、洪梅镇党务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栏;
3、“美丽洪梅”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
4、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明确解读范围。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美丽洪梅”微信公众号平台、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进行政策解读,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通过“美丽洪梅”微信公众号发布新农合、新农保、医保等群众最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第一时间为群众答疑解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镇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与业务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少,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网上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和督促还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镇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公开。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严禁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全面落实,健全机制,增强实效。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公开级别目录。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美丽洪梅”,依法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强化监督,加大查处,保证公开。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要把办事结果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80 |
69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80 |
|
69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以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它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2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
件 |
0 |
0 |
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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