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0-0101-2026-00002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6〕16号
- 发布机构:洪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28
各村(社区)委会:
为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缴交2026年度环境卫生保洁费的通知》(南城管〔202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各村(社区)2025年底户籍人口数、最低保障人口数和特困人口数,现将各村(社区)2026年度应缴环境卫生保洁费下发,请各村(社区)按时缴交。
附件:1.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缴交2026年度环境卫生保洁费的通知
2.2026年度洪梅镇各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费统计表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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