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0-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5〕1号
    • 发布机构:洪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4
    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3 16:16

      2024年,洪梅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7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农村三资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农村土地承包、提案答复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未接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管理,确保对外信息发布安全无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优化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做到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严格规范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持续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工作制度规范,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改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各业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强化。同时,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2025年,我镇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2、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明确操作简便、明了的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

      3、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定期召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业务培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全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