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说明
    时间:2018-12-29 14:42

    洪梅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法人/其它

    组织

    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机构代码

     

    联系人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

    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受理机关名称

    洪梅镇人民政府   

    依法合理使用政府信息承诺协议

    本人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承诺人签字:

     

    申请人签名并按手印或盖章:             申请时间:          

     

     

    洪梅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填写说明

     

    1. 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2. 填写项目必须完整、详细、准确、真实。

    3.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请尽可能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概述、文号、发布日期等。

    4.本申请表复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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