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9-0101-2025-00007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5〕6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6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通知》精神,经审核潘文映同志于1993年6月参加工作至今已在农村工作满25年,并于2017年11月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符合“在农村工作满25年且仍在农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聘任相应等级初始级”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3日开始,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电话:0595-86673201
来信投寄: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党建办
邮政编码:362331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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