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9-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4〕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2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和南安市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1-29 11:29

    各村委会:

      根据《南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4年南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南绿办〔2024〕1号)和《南安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南绿委〔2024〕1号)精神,为持续深化我镇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切实做好2024年南安市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和造林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24年,全镇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任务1900亩,包括:其他造林更新400亩、森林抚育1000亩、封山育林500亩。

      南安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666亩,其中精品项目269亩。

      各村委会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村民组并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各类地迹及时更新并全面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没有下达具体任务的村,也要做好各类迹地更新及全民义务植树、村庄绿化等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改善重点区域林相。开展交通干道两侧、城市周边、村庄四旁、江河两岸重点区域的林相改善行动,以林相改善为重点,结合迹地更新、森林病虫害除治、低产低效林改造等,合理配置特色乡土树种,丰富森林景观多样性,进一步增强整体景观的联通性、观赏性。坚持造林复绿与林相改造并举、绿化与美化并重,营造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生态景观林。结合“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以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为载体,让森林进城、入村,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

      (二)推进森林质量提升。结合实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全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采取科学、精准、高效的营造林技术措施,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商品林和公益林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持续优化树种材种结构,进一步提升森林生态效益和森林景观效果、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三)强化森林科学经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鼓励多功能森林经营,加强未成林造林地、低质低效林、天然林疏稀林分的封山育林和中幼龄林的森林抚育,综合采取间伐修枝、择伐改造、补植套种、割灌除草等人工措施,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引导形成异龄、混交、复层林。继续鼓励和支持对省级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进行改造提升;加强国家储备林、乡土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基地建设。

      (四)营建丰产油茶林。响应生态保护和粮油安全国家战备,树立大食物观,坚持良种加良法,积极推进优质高产油茶林的新造、改造。努力扩大种植规模,支持各地利用规划造林地、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松材线虫病疫区采伐迹地、生物防火林带等非耕地国土资源,种植或改培油茶,鼓励利用房前屋后等四旁用地种植油茶。加快低产油茶林改造,严格技术标准,采取更新改造和抚育改造等丰产改造措施,扩大经济林丰产面积,提高单位面积产出能力。

      三、强化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切实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造林绿化主体责任。要按照省林业局制定的检查验收办法,及时组织开展造林绿化成果县级自查验收。

      (二)加强督导服务。各村要早行动,早安排,抓住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大力开展造林,提高造林成效;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造林一线,对整地、树种、密度等进行跟踪技术指导服务;要做好林草问题图斑补植复绿和矿山区域受损林地生态修复的技术支撑服务。

      (三)落实科学绿化。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督促、指导乡村集体组织、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工作,确保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

      (四)做好绿化宣传。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水土保持、防沙治沙、古树名木保护、沿海防护林保护等宣传活动,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营造浓厚的国土绿化氛围。

      (五)落实资金保障。要统筹财政投入提供稳定的造林绿化资金,适时配套切实可行的政策推动造林绿化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造林绿化工作。要加强资金监管,林业与财政部门要协同一致及时拨付上级造林绿化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高效、透明,要加强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工作。

      附件:1.南安市洪濑镇2024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2. 南安市洪濑镇2024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安排表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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