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9-0101-2023-00004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3〕3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8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9 11:42

    各村(社区),市(镇)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23〕12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南政文〔2023〕38号)精神,为扎实有序开展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既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我镇一项重大的镇情镇力调查。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我镇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在我镇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时点和进度安排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重点做好各级普查机构组建,完善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启动普查宣传,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完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做足登记准备,组织部分调查单位填报投入产出电子台账等工作。

      (二)普查登记阶段(2024年1月-2024年4月):主要是各地组织普查员入户登记,查疑补漏,形成普查数据库等工作。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4年5月-2025年12月):主要是开展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处理、评估、汇总、结果发布和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工作。

      四、普查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洪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统计站联合宣传办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场监管所、南安市税务局洪濑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本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镇组工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民政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市场监管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所需的最新规划信息和相关地图资料的事项,由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事项,由镇网格办负责和协调。

      洪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经普办”)设在统计站,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银行、证券、保险、铁路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普查工作;镇司法所、国土资源管理所、统战办、教育办、经济服务中心、道安办、文体服务站、卫健办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和镇经普办的工作部署,协助做好本系统普查工作。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各村(社区)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推进本辖区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广大干部的基础性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各村(社区)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安排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因普查经费短缺或拨付不到位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和惩治力度。

      (二)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镇村两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及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要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国家将适时把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督察,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普查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镇村两级普查机构应认真做好本次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如实准确申报普查数据,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浓厚的社会氛围。

      附件:洪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洪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洪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赖世清 镇长

      副组长:徐昆山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刘友得 南安市税务局洪濑分局局长

      黄金秋 洪濑市场监管所所长

      傅燕清 镇司法所所长

      黄雪娇 镇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黄泉进 镇村镇站站长、党政办副主任

      苏翠文 镇宣传办负责人

      李欣悦 镇统计站站长

      汪秋梅 镇组工办负责人

      黄惠彬 镇统战办负责人

      林志贤 镇教育办负责人

      傅文雄 镇科协副主席

      徐礼攀 镇民政办主任

      陈宝玲 镇财政所负责人

      陈克通 镇劳动保障所负责人

      何清廉 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潘培煌 镇道安办主任

      戴清林 镇文体站站长

      李玉聪 镇卫健办负责人

      杨文雅 镇网格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泉州市和南安市有关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镇统计站站长李欣悦兼任。成员为:吴桂宝、杨珍妮、傅小连、蔡耀斌、许燕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各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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