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9-0101-2021-00008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1〕17号
    • 发布机构:洪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01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3-08 10:39

    各村(社区):

      根据《南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南绿办〔2021〕3号)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我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围绕全省“携手绿化美化,共建美丽福建”的义务植树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设立宣传栏、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绿化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全民性、法定性、义务性,营造新时代全民绿化的浓厚氛围。

      二、丰富义务植树的活动内涵。各村(社区)要将义务植树与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宜居环境建设、乡村振兴工程等相结合,精心组织开展党政军民义务植树、种植纪念林等绿化活动;结合道路绿化、校园绿化、公园绿化等建设,开展种植“劳模林”“青年林”“巾帼林”等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丰富义务植树的内涵,掀起新一轮国土绿化的热潮。

      三、创新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大力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完善全民义务植树参与机制,提升网络平台建设,建设“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谋划一批贴近生活、走进百姓的尽责活动,引导广大公众参加“网上捐资、码上种树”、认建认养林木绿地、保护古树名木等绿化公益活动,推动义务植树实现常态化、便捷化、基地化。各村(社区)要积极收集相关义务植树开展情况信息,第一时间内将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和开展情况(照片、信息等形式)报送市绿化办,并在“福建全民义务植树网”(网址:http://www.yiwuzhishu.cn/index.php/home/sheng/index/name/56aP5bu6)加以宣传。

      四、大力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抓紧落实义务植树基地和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点,广泛开展种植纪念林、认建认养绿地和古树名木等绿色公益活动,弘扬生态文明。

      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义务植树群众接待工作,并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植树接待点和林木绿地认养点信息。于3月5日前上报《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植树点联系表》和《接待社会参与林木绿地认建认养联系表》,以便镇政府汇总上报南安市绿化办。

      六、做好义务植树登记调度工作。按要求做好《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试行)》、《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进度表(试行)》的填报工作,实行一季度一调度,折算、统计口径执行《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村(社区)要抓好落实,分别于3月30日,6月29日,9月29日,12月30日前报送市绿化办。(联系电话:86626386,邮箱:hllyzh@163.com)。

      附件:1.洪濑镇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任务计划表

      2.洪濑镇2021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植树点联系表

      3.洪濑镇2021年接待社会参与林木绿地认建认养联系表

      4.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宣传标语

      5.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试行)

      6.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进度表(试行)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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