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4-0101-2026-00018
- 备注/文号:南官政〔2026〕11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3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杜绝虚报冒领、违规发放、信息错漏、动态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高龄津贴常态化核对、动态化管理、规范化发放工作机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发放对象条件
具有本乡镇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户籍状态正常、身份信息真实有效,且未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待遇,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仅限本地户籍符合条件人员申领,一人一籍、一人一档、动态管理。
(二)不予、暂停及终止发放对象范围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予纳入发放范围、暂停发放或终止高龄津贴待遇:
1.非本乡镇户籍、户籍已迁出本地的不予发放;
2.已死亡、宣告死亡、失踪注销户籍,从死亡之日、注销户籍之日次月起终止发放;
3.户籍信息、身份信息虚假、重复登记、无法核实真实身份人员,暂停发放;
4.本人社保卡注销、冻结、变更未报备,补贴无法正常发放且未及时更正人员,暂停发放;
5.长期失联且无法核实生存状态人员暂停发放;
6.重复享受同类高龄津贴、养老专项补贴等多重政策性补贴人员不予发放;
7.自愿申请放弃高龄津贴待遇、主动申请停发人员不予发放;
8.其他不符合上级高龄津贴发放政策规定的情形。
二、补贴标准
严格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统一规定标准执行,实行分年龄段梯度发放,由南安市民政局按季度足额社会化发放至本人社保卡账户。按年龄划分为3个标准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1.80—89周岁,每人每月30元;
2.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3.100岁及以上(当年年份-出生年份≥100),每人每月300元。
三、建立信息核对动态管理制度
信息核对坚持“全覆盖、零遗漏、严比对、快整改”的原则,对辖区所有在册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开展全面核查,建立台账、逐人销号、动态更新。
(一)定期摸排。各村(社区)要对辖区高龄津贴在册人员进行全覆盖入户摸排,逐人核对老人身份信息,是否符合享受条件,收集户籍地址、生存状态、联系方式、社保卡账号、居住状态等基础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形成村居初步核查台账。重点排查死亡未停发、迁出未注销、信息错漏、失联人员等问题,同步收集新增符合条件未申报人员信息,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信息核对。市民政局每季度末下发本季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初核名单后,镇民政部门将名单下发至各村(社区)再次核对,各村(社区)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核对结果反馈至乡镇民政部门,乡镇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上报市民政局。主要核对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核对人员户籍状态,包括户籍地址、户籍注销、迁出、迁入等信息;
2.核对人员死亡、火化、销户备案信息;
3.核对社保卡状态、养老待遇享受情况、人员生存认证信息;
4.核对在册发放名单是否存在重复享受同类高龄津贴、养老专项补贴等。
通过多维度数据比对,筛查疑点数据、异常数据,分类梳理问题人员清单,形成核查疑点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高龄津贴是重要的民生兜底保障资金,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精准开展信息核对是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分工,压实村居主体责任,杜绝敷衍应付、走过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违规发放问题,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现象,守住民生资金安全底线。
(二)严格核查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对照高龄津贴政策标准、发放条件、核查流程开展全覆盖核查,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规范留存核查记录、公示照片、佐证材料等,建立一人一档。严禁随意放宽认定条件、隐瞒问题数据、拖延整改时限,对排查发现的违规领取补贴问题,依法依规及时追缴资金、整改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建立高龄津贴常态化核对、动态化管理制度,实行月度日常排查、季度联合比对、年度全面年审。各村(社区)常态化摸排辖区高龄老人新增、死亡、户籍迁移、信息变更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动态信息,做到及时新增、及时停发、及时更正,实现精准发放、闭环管理,从源头杜绝违规发放问题。
(四)强化宣传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各村(社区)广泛宣传高龄津贴申领条件、发放标准、核查要求及举报方式,引导群众主动报备信息变更、监督违规发放行为。乡镇将定期开展抽查督导,对核查工作不力、数据不实、整改滞后、隐瞒问题、违规履职的村居及相关责任人,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虚报冒领、套取民生资金的行为,坚决从严整治、严肃追责。
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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