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4-0101-2025-00013
    • 备注/文号:南官政〔2025〕51号
    • 发布机构: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8
    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24 16:48

    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5〕8号)精神,现就2025年秋季我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内及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群众的适龄儿童入园。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

      官桥镇公办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分招生片区具体详见下图

      官桥镇2025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

    序号

    幼儿园

    名称

    地址

    招生片区

    备注

    1

    第一中心  幼儿园

    官桥镇溪安路100号

    1.户籍在立新社区(包括翰林学府二期未安置对象)、篮桥社区、金庄社区(第三、四组)、曾庄社区的适龄儿童。

    2.购房且居住在官桥镇区共建街、前进街、西街、新村街、太同街、兴华街、祥福豪庭、温泉新都城、五星小区、五星华庭、阳光花苑、翰林学府、时华公馆、太同花园、瑞鹊大厦、金桥新城的房地产项目住户的子女。

     

    第二幼儿园、祥和分园

    官桥镇祥和路5号

    户籍在周厝村、金庄社区(一、二、五、六组)、霞光社区的适龄儿童。

    购房且居住在官桥镇区世纪家园、建发和玺、祥和公馆、温泉新都城、富甲一方、霞光新城、百顺国宾府、周厝安置房、上山安置房、金庄社区的房地产项目住户的子女。

    第二幼儿园与祥和分园合并,2025年秋季起,在祥和分园上课。

    第一中心幼儿园和铺分园

    官桥镇和铺村下美后128号

    户籍在下洋片区(和铺村、内都村、东星村、席里村、竹口村、西庄村、下洋村)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第一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招生区域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服务区域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区域内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服务区域招生对象户口需在2025年5月1日前(不包括5月1日)登记户籍。

      2.现役军人、英模、高层次人才等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在镇区就读者,由家长携带:户口簿、《行政介绍信》、家长相应身份的有效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3.机关单位正式人员子女报名办法

      符合规定的镇直机关单位正式人员子女要求在镇区就读者,由家长携带:户口簿、《行政介绍信》、个人工作证等材料到申请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4.港澳台侨籍子女报名办法

      祖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的港澳台和侨籍的适龄儿童要求就读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与家长(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到申请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5.招生片区内购房子女报名办法

      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税务发票)等材料到申请幼儿园报名。属于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征收对象,在征迁安置过渡期间,可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在服务区域学校申请,经镇政府审核确认后报名。

      6.公示办法

      2025年6月27日—7月3日公示所有公办幼儿园第一批招生对象名册(含幼儿姓名、家长姓名、居住地等信息),接受监督,并将招生对象名册报送镇招生办。家长如果对第一批招生对象名单有异议,可在7月3日前向幼儿园、镇招生办投诉反映。

      7.公布学位

      所有公办幼儿园应于7月3日公布剩余学位并上报镇招生办备案。

      (二)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1.第二批预报名登记

      符合各幼儿园剩余学位招生条件的对象,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幼儿等材料到申请的幼儿园进行预报名登记。每位对象只能申请就读一所幼儿园,如果发现“一生多报”者,一律取消申报入园资格。

      2.剩余学位录取办法

      经审核、公示确认后,幼儿园将符合规定接收条件的幼儿名单汇总上报至镇招生办公室备案。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申请第二批的幼儿(剩余学位招生对象)数不超过该园批次的剩余学位,则全部录取;若申请的招生对象数超过该园批次的剩余学位,则按不同批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的办法,未被录取的适龄幼儿,回户籍地幼儿园或附近民办幼儿园入学。剩余学位招生名单报送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招收。

      3.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时间

      所有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招生对象电脑派位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暂定,届时以上级相关部门核准时间为准)。

      四、招生时间

      1.6月18日:官桥镇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相关招生负责处室及咨询电话详见文末。

      2.6月24日-26日:公办幼儿园接受第一批招生对象报名登记。

      3.6月27日-7月3日:公示第一批招生对象登记报名名单。

      4.7月4日-7月5日:公办幼儿园接受第二批(剩余学位)招生对象预报名登记。

      5.7月6日-7月12日:公示剩余学位报名登记情况。

      6.7月14日:幼儿园要对申请就读但没法全部安排,需以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就读的第二批次幼儿,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并按程序予以公示及公布拟予以安排就读的名单。

      7.8月26日-27日:幼儿园完成招生扫尾工作。

      8.凡报名在官桥镇各公民办幼儿园入学的适龄儿童,都需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预防接种查验,入园查验证明可以通过“福建省卫生健康服务平台”公众号查验证自助查询打印,不需要到官桥医院防疫科打印查验证明,体检时间根据医院的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及《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在报名时需递交幼儿园招生办公室。

      五、其他说明

      其他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办法由各幼儿园确定。

      六、收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市发改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取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由所在地中心小学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

      七、招生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被取缔的民办幼儿园继续招生。

      2.各幼儿园要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

      3.镇政府将公布正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引导幼儿到公办园、公办性质幼儿园或有办证的民办幼儿园入园,防止出现虚假宣传及不择手段争抢生源等违规行为。

      4.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5人(如果个别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应招的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数,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计划,确保服务区域内应招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不得跨服务区域招生。

      5.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格遵守招生纪律。镇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各幼儿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办幼儿园应到派出所、村镇规划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供电所、自来水公司及各村居(社区)核对招生对象相关信息,各村(社区)、各单位应给予支持、配合、验证。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公办幼儿园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和园长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招生对象名单报送官桥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招收。

      6.增强法治观念、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入园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7.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力障碍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附件:1.官桥镇2025年幼儿园招生计划

      2.官桥镇第一中心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祥和分园)、第一中心幼儿园和铺分园招生咨询电话 

      

     

    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官桥镇2025年秋季幼儿园新生招生计划

    单  位

    招生计划

    单  位

    招生计划

    第一中心幼儿园

    140

    宏育幼儿园

    25

    第一中心幼儿园

    和铺分园

    55

    五峰幼儿园

    25

    第二幼儿园

    祥和分园

    175

    席里金童幼儿园

    30

    星辉分园

    25

    陶之仕幼儿园

    20

    蓝天幼儿园

    25

    迪士堡幼儿园

    25

    花生幼儿园

    25

    乐乐幼儿园

    25

    弘农幼儿园

    25

    西庄平安幼儿园

    30

    文华幼儿园

    30

    新蕾幼儿园

    20

    文广幼儿园

    25

    岩前幼儿园

    20

    金星幼儿园

    25

    合 计

    850

    蓝贝壳幼儿园

    25

       

    育贤世纪幼儿园

    25

       

    梅岭幼儿园

    30

       

      

    附件2

    官桥镇2025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处室和咨询电话

    序号

    公办幼儿园名称

    地址

    招生处室

    咨询电话

    1

    第一中心幼儿园

    官桥镇溪安路100号

    保教处

    86888080

    2

    第二幼儿园祥和分园

    官桥镇祥和路5号

    保教处

    86859998

    3

    第一中心幼儿园和铺分园

    官桥镇和铺村

    下美后128号

    保教处

    8685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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