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4-0101-2024-00017
    • 备注/文号:南官政〔2024〕112号
    • 发布机构: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7
    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30 16:19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中学、中心小学、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我镇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持本镇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确保辖区内2024年的小学毕业生能全部按时升入初中学习。

      二、招生对象

      (一)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以划片招生为基本原则,结合在镇区四校就读学生的情况招收全镇小学在校毕业班学生、本镇户籍外出返乡入学的毕业班学生。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

      2.本镇2023年规模以上或2023年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才子女;

      3.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持有“三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区域划分

      五星中学招生区域:立新、曾庄、金庄、篮桥、霞光、周厝、前梧村(居社区)户籍;

      金桥中学招生区域:金桥、漳里、泗溪、成竹、山林、新圩村(居社区)户籍;

      五峰中学招生区域:黄山、盐田、曙光、洪岭、九溪、东头村户籍;

      梅岭中学招生区域:岭兜、塘上、西庄、内都村户籍;

      胜利中学招收区域:和铺、竹口、席里、下洋、东星、西庄、内都村户籍;

      内厝实验学校招收区域:内厝社区户籍。

      备注:为方便学生就近入学,西庄小学的毕业生和内都村户籍的学生根据本人及家长的意愿,可选择到梅岭中学就读,也可选择到胜利中学就读。

      (二)在中心小学、崇文小学、金田小学、第五实验小学等镇区四所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生招生办法

      1.在中心小学、崇文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就读的毕业生中属五星中学招生区域户籍的学生、不属金桥中学招生区域的本镇户籍的学生及全部外地生、港澳台和侨籍毕业生均默认划归五星中学就读。此类学生也可以申请到金桥中学就读,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者,可以划归金桥中学就读。需提交如下材料:《官桥镇202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就近入学佐证材料。

      2.在中心小学、崇文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就读的毕业生中属金桥中学招生区域户籍的学生,均默认划归金桥中学就读,不能申请就读五星中学。此类学生不必提出入学申请。

      3.在金田小学就读的所有毕业生均默认划归金桥中学就读。其中:①属五星中学招生区域户籍学生的可以申请选择到五星中学就读,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户口簿复印件和《官桥镇202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②其他非金桥中学招生区域户籍的毕业生的父母或祖父母在本镇区购买商品房有产权证的(注:属祖父母产权证的,必须同时祖孙是同一本户口簿),可填表申请到五星中学就读初中,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者,可以划归五星中学就读。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或《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行政服务中心开具);《官桥镇202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三)现学籍在四所镇区小学以外的本镇其他14所完小及内厝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班学生招生办法

      此类学生首先按划片招生原则划归所属中学就读初中。若其父母或祖父母在本镇区购买商品房有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注:属祖父母产权证的,必须同时祖孙是同一本户口簿),可向现就读小学填表申请到镇区就读镇区中学,其中,金桥中学招生片区户籍学生不能申请就读五星中学。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者,可以就近划归镇区中学就读。

      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或《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行政服务中心开具);《官桥镇202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四)在外镇区和外县市就读的官桥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班学生要回本镇六所中学入学的招生办法

      1.此类学生中,其父母在本镇区无购买商品房房产的,直接按划片招生原则划归户籍所属中学就读初中。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南安市2024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此类学生中,其父母在本镇区购买商品房有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可向镇招生办申请到五星中学、金桥中学就读初中(注:其中,五星中学招生区域户籍可以申请到金桥中学就读,金桥中学招生片区户籍学生不能申请到五星中学就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南安市2024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官桥镇202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或《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行政服务中心开具)。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者,可以就近划归镇区中学就读。

      (五)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办法

      1.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愿意安排在镇区中学就学。

      提交如下申请材料:家长相应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户口簿、《官桥镇202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南安市2024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

      2.官桥镇2023年12月前纳统的规模以上或2023年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企业聘请的副总经理以上(含副总经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要求在镇区学校就读者,可根据愿意申请在镇区中学就学。

      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填写《官桥镇202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南安市2024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并携带企业《行政介绍信》、户口簿、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社会保险缴费凭证》《银行工资卡流水》《工伤保险单》等材料,到官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政府6楼)审核,开具《规模以上企业证明》。6月23日前携带上述材料到镇招生办(镇政府8楼)申报、审核。

      3.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持有“三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镇小学在校毕业班学生的),遵循以下原则,安排到附近的初中校就学:

      (1)学生父母在镇区购买商品房有产权证的,可申请在镇区中学就近入学。若申请中学尚有学位,则以房产证办理的先后时间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申请中学无剩余学位则由镇招生办统一调剂到本镇其他中学就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或《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行政服务中心开具);②《官桥镇202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南安市2024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学籍信息表。

      (2)学生父母在本镇镇区内办厂、开店、务工的可申请就近入学,其中,申请镇区中学的需在本镇交满一年社保或营业执照办理满一年(即2023年5月-2024年5月),本类毕业生安排在房产类后面录取,以相关证件办理的先后时间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若镇区中学无剩余学位则由镇招生办统一调剂到本镇其他中学就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①居住证、务工证或劳动合同;②营业执照或社保缴交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③《官桥镇202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南安市2024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学籍信息表。

      (3)学生父母在内厝社区明发、世茂、泉南三个商业楼盘购买商业房产有产权证的均划归内厝实验学校就读初中。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信息查询证明》或《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行政服务中心开具);②《官桥镇202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南安市2024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学籍信息表。

      四、招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各小学组织填写2024年毕业生花名册和《南安市2024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逐一对每生户口簿原件进行严格核对,确保花名册和报名登记表中的户籍所在地准确无误。各校于6月17日前报送毕业生花名册及每生户口簿复印件送交镇招生办审核;

      2.各类别申报材料应于6月23日送交镇初招办(镇政府八楼)审核;

      3.镇招生办应做好小学毕业生的整档工作,并于7月7日前把相关材料送镇招生领导组;

      4.镇招生领导组拟于7月10日组织初中招生工作。

      五、监督与保障:

      (一)小学毕业考试在镇招生领导组的领导下,由中心小学组织实施。中心小学必须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格做好考试、评卷、登分工作,并给予办理毕业手续。

      (二)任何学校擅自组织小学毕业生进行初中招生考试的行为都是违规行为,所有违规招生的结果一律无效,教育主管部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各校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

      (三)任何中小学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更不得向南安市外其他任何学校的招生宣传提供方便和线索。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当事者的责任。

      (四)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学校应保存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补招对象材料复印件),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一律回户籍地所在村安排就学;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取消申报资格,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在其他公办学校就学。

      (五)要严格按镇政府制定的初中招生方案进行招生,保证今年小学毕业生百分之百录取进入初中。本镇户籍的初中学校学生应严格根据父母或其监护人居住地确定填报就学的学校,初中录取后各中学要及时编造录取花名册(一式四份)送镇政府审批,并严格按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一旦入学不得互相借读、转学。

      (六)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安排到普通学校(特教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纪委、派出所、卫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公室、供电所、自来水厂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各学校做好对新生户籍、营业执照、居住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查核验证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通知》由镇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18965865699

      监督举报电话:15260317662

      监督举报邮箱:gqzxxx@163.com

      附件:《官桥镇202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本表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

     

     

      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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