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4-0101-2021-00058
    • 备注/文号:南官政〔2021〕163号
    • 发布机构: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1
    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22 10:07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以及《“健康泉州2030”行动规划》等要求,确保我市临床医疗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南委办发明电〔2021〕5号)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21年度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一、工作目标
      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我镇需发动公民无偿献血814人次。献血时间定于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7月30日(上午8:30-12:00),献血地点定于官桥镇第一小学。
      二、工作要求
      1、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实施
      血液工作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南安市委、市政府已将无偿献血工作列为各乡镇年度考核指标,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按照《献血法》和《献血条例》的规定,切实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任务,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对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规划、组织、协调等职责;要把献血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有效开展。镇党委、政府将继续把无偿献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科学发展分类考核项目,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对无偿献血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2、认真落实无偿献血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发动本辖区群众、本单位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继续踊跃带头献血,为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表率。镇爱卫办是无偿献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牵头落实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官桥医院要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在无偿献血期间,要派出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4—6人做好献血体检和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保证献血者健康权利。
      3、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免费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广泛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深入报道无偿献血的先进事迹,把发展无偿献血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相结合,增进社会信任,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各中小学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开展血液生理知识及献血相关知识的教育。
      各村(社区)、各单位按照每次献血200毫升向400毫升转变的要求,动员大多数献血者每次献血300毫升,鼓励每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无偿献血者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4、加强献血管理和服务
      根据《献血法》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不高于500元)。
      参加无偿献血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无须携带旧的献血证),提前申领好“八闽健康码”,佩戴口罩,献血前无须空腹,如献血前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或一周内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暂缓献血。为避免测转氨酶出现异常,献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疲劳过度和饮酒。
      附件: 官桥镇2021年度无偿献血时间任务安排表
      官桥镇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7月21日
      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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