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4-0101-2021-00054
    • 备注/文号:南官政办〔2021〕26号
    • 发布机构: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4
    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优秀校长”“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14 16:13
     
      各中学、小学、幼儿园: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科教兴镇的工作热情,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推进我镇教育更好更快发展,决定在2021年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度优秀校长12名和优秀教师56名。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镇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一线教师、学校行政、校长。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校长(学校行政)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具有创新精神,在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3.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组织领导和管理决策能力强,依法依规办学,在任期间所在的学校获得镇级及以上的表彰。
      4.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工作大局,在教育两督导评估、各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及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且成绩优异的学校。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能够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教学效果良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专心从教,遵纪守法,模范履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四有”教师的表率,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思想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好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认真刻苦钻研业务,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和优异成绩。
      三、名额分配
      1、优秀校长(学校行政):
      中学6名,小学(幼儿园)6名
      2、优秀教师:
      五星中学6名,金桥中学3名,五峰中学2名,梅岭中学2名,胜利中学2名,内厝实验学校3名,中心小学27名,官桥镇初中学科发展联盟6名,官桥镇小学阶段学科名师工作室5名,共56名。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评选过程当作宣传和弘扬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事迹及良好师德的过程,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加速推进官桥镇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评选工作要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真正选出优秀的人选,坚决杜绝各学校按轮流安排的方式评选,一经发现将取消全校所有项目的评选资格。
      2、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将推荐参评名单、优秀教师呈报表于2021年7月31日前报送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附件:《官桥镇2020-2021年度优秀教师申报表》
      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7月14日
    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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