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4-0101-2020-00027
    • 备注/文号:南官政〔2020〕117号
    • 发布机构: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6
    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07 17:00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中学、中心小学、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盘活教育资源,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0〕 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秋季我镇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二、招生对象

      (一)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五星中学招收立新、曾庄、金庄、篮桥、霞光、周厝、前梧村(居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金桥中学招收金桥、漳里、泗溪、成竹、山林、新圩村(居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五峰中学招收黄山、盐田、曙光、洪岭、九溪、东头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梅岭中学招收岭兜、塘上、西庄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胜利中学招收和铺、内都、竹口、席里、下洋、东星、西庄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内厝实验学校招收内厝社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如申请到镇区就读初中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把关,符合条件者,可以就读五星中学或金桥中学。

      2.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申请在招生服务区域初中就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小学毕业生,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者,可以就近入学。

      3. 2019年规模以上或2019年纳税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才子女,如申请到镇区就读初中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把关,符合条件者,可以就读五星中学或金桥中学。

      4.在镇区购房、经商、办厂、就业,现就读镇区所在地小学(中心小学、崇文小学、第一小学、金田小学)的非五星中学及金桥中学招生片区的毕业生,如申请到镇区就读初中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把关,对符合条件者,可以就近划归五星中学或金桥中学招生。

      (三)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是父母或父母一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在居住地区域内务工或居住的)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与本地学籍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安排到附近的初中校就学。

      三、招生办法

      (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持本镇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确保辖区内2020年的小学毕业生能全部按时升入初中学习。

      (二)为方便学生就近入学,西庄小学的毕业生根据本人及家长的意愿,可选择到梅岭中学就读,也可选择到胜利中学就读。

      (三)凡持有“三证”(务工证、居住证、家庭户口簿)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要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与本地学籍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安排到附近的初中校就学;无“三证”者,由用工单位统一造册向镇招生办申请,由镇招生办安排就近入学。

      (四)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家长相应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户口簿、《官桥镇2020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五)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和侨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初中就读。申请登记时应提供:学生与家长(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居住证、《官桥镇2020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六)官桥镇2019年12月前纳统的规模以上或2019年纳税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聘请的副总经理以上(含副总经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要求在镇区学校就读者,可根据愿意安排在五星中学或金桥中学就学。申请登记时应提供:7月10日前,由家长填写《官桥镇2020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携带:企业《行政介绍信》、户口簿、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社会保险缴费凭证》《银行工资卡流水》《工伤保险单》等材料,到官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政府6楼)审核,开具《规模以上企业证明》;7月11日携带上述材料到镇招生办(镇政府8楼)申报、审核确认,由镇招生办安排到相关中学就读。

      (七)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务工、开店、办厂并实际居住的,现就读镇社区居委会所在地小学(中心小学、崇文小学、第一小学、金田小学)的非五星及金桥招生片区的毕业生,需由本人于6月25日前向所在地小学填表申请,由镇招生办负责审核后,可以就近划归五星中学或金桥中学招生,各相关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能违规收费。

      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材料:

      1.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的家长应提供的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官桥镇2020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2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的家长应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务工证或劳动合同、租房合同、《官桥镇2020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3.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办厂或开店的家长应提供的材料:户口簿、营业执照(申办截止时间是2019年12月31日前)、租房合同、《官桥镇2020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近入学申请表》。

      四、招生时间:

      镇招生领导组拟于7月20日左右组织初中招生工作,中心小学应做好小学毕业生的整档工作,并于7月22日前把相关材料送镇招生办公室。

      五、监督与保障:

      (一)小学毕业考试在镇招生领导组的领导下,由中心小学组织实施。中心小学必须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格做好考试、评卷、登分工作,并给予办理毕业手续。

      (二)任何学校擅自组织小学毕业生进行初中招生考试的行为都是违规行为,所有违规招生的结果一律无效,教育主管部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各校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违规寄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

      (三)任何中小学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更不得向南安市外其他任何学校的招生宣传提供方便和线索。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当事者的责任。

      (四)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学校应保存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补招对象材料复印件),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一律回户籍地所在村安排就学;②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取消申报资格,由镇招生办统筹安排在其他公办学校就学。

      (五)要严格按镇政府制定的初中招生方案进行招生,保证今年小学毕业生百分之百录取进入初中。本镇户籍的初中学校学生应严格根据父母或其监护人居住地确定填报就学的学校,初中录取后各中学要及时编造录取花名册(一式四份)送镇政府审批,并严格按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一旦入学不得互相借读、转学。

      (六)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安排到普通学校(特教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纪委、派出所、卫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公室、供电所、自来水厂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各学校做好对新生户籍、营业执照、居住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查核验证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通知》由镇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18965865699 监督举报电话:18900386396

      监督举报邮箱:gqzxxx@163.com

      

     

    官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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