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2-0101-2025-00009
- 备注/文号:南丰政〔2025〕2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各村(居)委会、市镇直各单位:
根据《南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南绿办〔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我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谋划,精心部署安排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绿色生态家园的必然选择。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义务植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三绿”并举,“四库”联动,把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科学制定义务植树全年活动计划,积极谋划、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今年第47个“3.12”植树节各项活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积极参与镇村义务植树活动,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的新热潮。
二、广泛宣传,引导全民参与
春季是义务植树集中宣传期和活动集中期,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围绕“全民植树增绿 共建美丽福建”的义务植树活动主题,以植树节、国际森林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尽责形式、创新做法、先进典型以及经验成效等;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手段,设计制作义务植树主题短信、海报、倡议书、宣传片、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产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和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讲好绿色故事,树好植树典型,使植绿爱绿护绿成为社会风尚。
三、多措并举,丰富尽责形式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不断推进绿色创建活动,拓展和创新“直接参加绿化劳动”和“间接履行植树义务”的实现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及国土绿化有关活动(如购买森林碳汇、抚育野生树等)等8种形式;要将义务植树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等相结合,精心组织开展党政军民义务植树、种植纪念林、纪念树、认建认养林木绿地、保护古树名木等绿化活动;要结合道路绿化、水体绿化、校园绿化、社区绿化、公园绿化、矿山绿化等建设,广泛开展种植“水保林”、“劳模林”、“青年林”、“巾帼林”、“志愿林”、“双拥林”、“碳汇林”等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丰富国土绿化的时代内涵,以实际行动助力美丽南安建设。
四、科学统计,做好登记调度
(一)请各村(社区)认真落实今年春季义务植树点和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点,于3月10日前将2025年春季义务植树点联系表(附件2)和2025年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点联系表(附件3)发送镇林业站邮箱。
(二)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情况,请在第一时间以照片、信息等形式报送镇林业站邮箱;并按要求做好《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试行)》(附件6)、《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进度表(试行)》(附件7)的填报工作,实行一季度一调度,折算、统计口径执行《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村(社区)要抓好落实,分别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报送镇林业站邮箱。(邮箱:fzlyz9501@126.com)。
附件:1.2025年丰州镇全民义务植树任务计划表
2. 2025年春季义务植树点联系表
3. 2025年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点联系表
4. 南安市丰州镇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类表
5. 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宣传标语
6. 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试行)
7. 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进度表(试行)
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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