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2-0101-2021-00002
- 备注/文号:南丰政〔2021〕2号
- 发布机构:丰州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4
丰州镇丰州村、西华村、埔头村、后田村、旭山村、铺顶村、素雅村、溪丰村、双溪村、玉湖村村委会:
根据《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河道专管员专项资金的通知》(南水〔2020〕22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将河道专管员奖补资金4.9万元下达给你们,统筹用于支付河道专管员的劳务报酬、绩效奖励,具体分配方案依据河道所在村的河道长度、APP巡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专管员队伍建设。各村可按实际工作人员统筹安排。
请各相关村按文件要求专款专用,各村兑现后须将发放表复印盖章送镇河长办存档。
附件:2020年河道专管员专项资金安排表
丰州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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