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2-0101-2020-00053
    • 备注/文号:南丰政〔2020〕170号
    • 发布机构:丰州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04
    丰州镇人民政府关于下拨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绩效奖励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0-11-06 08:59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我镇从镇村干部职工中聘请20名兼职交通安全劝导员。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根据《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九项工作措施》(南道安领导小组〔2020〕3号)第八项工作措施要求:“市、乡镇两级政府要全面保障交通安全劝导员的工资经费,其中专职劝导员基本工资应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兼职劝导员工资应不低于300元/月;鼓励各级政府建立劝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拨付专项资金作为劝导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经研究,按照300元/月/人给予兼职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奖励。

      请遵照执行。

      附件:丰州镇交通劝导员名单

      

     

    丰州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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