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我镇编制了2023年度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东田镇东田街136号,邮编:362303,电话:0595-8621006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田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83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镇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持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闭合政府信息公开拟定、公开、存档全过程管理回路。一是强化领导,提高站位。信息公开是一项涉及部门多、涵盖领域广、关乎群众利益的工作,需从源头上把关定向。为此,我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层层细化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的责任分解到部门,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突出重点,严把程序。严把程序要求,严格落实部门提出公开属性、办公室跟进把关、分管领导审核确定的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严把内容要求,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三是拓宽渠道,便于查阅。围绕提升群众获得感,线上线下一体推进,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纸质载体上,每月主动向“两馆”移交。电子载体上,继续发挥“东田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主阵地”的作用,让群众通过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责任体系建立上,我镇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主要负责的工作格局,由党政办负责具体信息收集上报工作。纸质载体查阅上,及时在镇公开栏上公布信息公开文件。电子载体查阅上,逐件在政府网站上挂接,重要件在“清新东田”微信公众号刊载,积极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把信息公开内容列为镇干部绩效考评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通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利用质效不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查阅比较少。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拓宽公开信息渠道,加大公开信息的把关,不断提升信息工作的质效,切实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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