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24-00024
- 备注/文号:南东政〔2024〕11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6
各村委会、镇直单位:
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秋冬季农事用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秋冬季农事用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针对收获季节的特殊性,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对山垄田、山边田加强巡查,查找安全隐患,加强宣传,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生态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份。
三、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
(四)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火灾特点、安全避险等常识。
(五)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田间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南政办规〔2022〕2号)要求,做好野外农事用火管理。
四、主要任务
各村要立足本地实际,以农事用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多措并举,扩大宣传覆盖面。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做到农事用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用好“线下”宣传,通过鸣锣告示、流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传单等形式,把农事用火常识宣传到户、到人。二是借力“线上”媒介,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小微权力平台等宣传平台,增强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三是加强新技术手段运用,创新宣传形式。有条件的村可在主要进山路口和重要地段设置森林防火智能视频语音播报器,智能识别并提醒进山人员注意森林防火,推广运用无人机巡护宣传等,构建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格局。
(二)突出重点,增强宣传针对性。全面开展农事用火安全知识宣传,突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和重点人群的防火宣传教育。一是强化重点区位、农事火灾高危险区域和火灾多发区的防火宣传,确保实效。二是抓住重要节点,人员外出旅游、露营、野炊、休闲农旅等活动密集期,联合有关部门巡护宣传,提醒外出游玩人员谨慎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三是针对重点人群,农村野外用火主体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问题,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灭火协会、老人会以及乡村护林员的作用,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做到因人施策,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宣传盲区。
(三)镇村联动,力求取得实效。要通过多方式、高频率、全覆盖进行宣传,形成镇村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局面。组织农事用火专题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景区。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农事用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增强做好农事用火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各村结合实际落实东田镇农事用火宣传月活动方案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三)稳步推进,及时总结。各村要在11月1日前完成秋冬季农事用火宣传月活动,并及时将宣传日活动总结及相关宣传材料送到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存档。
附件:农事用火宣传标语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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