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24-00013
    • 备注/文号:南东政〔2024〕6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8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田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31 18:45

    各村委会:

      农村宅基地审批已列为南安市2024年“点题整治”项目之一,现将《东田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田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解决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针对审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泉政办〔2020〕31号)、《南安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南政办规〔2023〕19号),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解决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有效防止乱收费现象反弹,健全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的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内容

      自《南安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南政文〔2021〕108号)文件下发以来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审批及收费情况,重点围绕下列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农村宅基地审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1.是否存在无中生有,私自增设审批前置条件,变相增加审批门槛,增加审批环节,恶意阻挠村民申请宅基地。

      2.是否存在对村民宅基地申请无故拖延,未及时受理,未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予以研究、公示,未及时一次性告知材料是否完整、需补充材料清单及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是否存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未及时予以审批或者不予审批。

      3.是否存在已审批的未及时组织现场放样,致使村民无法及时开工建设。

      4.是否存在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责任,造成村民多次、多部门跑腿。

      5.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审批农村宅基地。

      (二)整治农村宅基地审批乱收费问题

      1.对原旧宅进行原址翻建、申请新的住宅用地后将原旧住宅用地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得收取土地补偿费用。

      2.不得收取费用以罚代管、以罚代批。

      3.不得借宅基地审批名义搭车收费、变相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附加费、上缴款等。

      4.不得借宅基地审批名义强制公益捐款。

      5.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乱收费。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5月25日前完成。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联合东田自然资源所、镇规划办制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点题整治”工作组,公布举报电话。各村要根据整治方案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泉农综〔2021〕78号)要求,结合实际,围绕工作目标和整治内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整治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调查摸底,接受群众举报及上级移交线索,找准存在问题,形成清单,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制止乱收费行为。若违背上级“减负”精神,存在上述“五个不得”乱收费等问题的,应立即制止,本文件下发之日前,所收取的资金应全部缴入村集体账户。二是纠正审批不规范。对私自增加审批前置条件、门槛、环节,推诿扯皮、拖延审批、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进行纠正。三是制定整改措施。针对自查自纠、群众反映、举报及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各村要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线索属实的,要找准问题症结,形成问题线索清单,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切实整改到位,注重举一反三,形成工作经验。各村于每月25日前将《“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线索登记表》(附件2)报送镇农村宅基地专项整治办(以下简称镇整治办)。

      第三阶段:检查调研,9月25日前完成。镇农村宅基地专项整治组要对各村进行督促检查,对恶意阻挠村民申请宅基地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村开展督导调研,并对各村自查自纠、群众举报反映和上级移交、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自查自纠不认真、群众举报反映真实问题不处理、查到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故意漏报瞒报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上报镇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0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对照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验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于10月15日前将问题(整改)清单和“点题整治”总结报告报送镇整治办,镇整治办汇总后于10月25日前报送镇纪委监委。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涉及群众利益广,政策性强,各村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农村宅基地审批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定期调度督导。各村要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要求将相关表格及时上报镇整治办,镇整治办要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审批进展情况等及时通报镇纪委监委及镇相关领导,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村,要督促加快进度并推动整改落实。

      (三)加强部门协作。镇有关部门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各自部门职责,指导各村加快农村宅基地审批进度。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东田国土资源所、镇规划办等镇直有关部门对村整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监督指导,切实推进整治工作。

      (四)完善监督机制。镇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0595-86210068,对群众反映、举报和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有关村要在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7天内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对整治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宅基地审批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五)形成长效机制。各村要深入群众,真抓实干,坚持纠正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乱收费等问题,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防止乱收费反弹,从制度上加以规范,确保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1.东田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组

      2.“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线索登记表

      3.东田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点题整治”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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