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24-00012
- 备注/文号:南东政〔2024〕5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5
各村委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印发《乡村治理典型方式工作指南》的通知(农办经〔2021〕10号)以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试行推广运用“闽治行”乡村治理平台的通知》和南安市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24年度有关工作任务要求如下。
一、做好“闽治行”乡村治理平台推广工作
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丰山村、桃园村需在2024年5月底前完成“闽治行”平台的注册启用。
二、加大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推广力度
“积分制”工作中,桃园村、丰山村、盖凤村、彭溪村、南坑村、东田村、蓝溪村、汤井村、美洋村、岐山村、山西村、湖山村应完成推广。“清单制”工作中,桃园村、丰山村、盖凤村、彭溪村、南坑村应完成推广。此项工作进度月统计表(详见附件1)于每月18日前上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三、遴选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新工具”
各村应结合实际对本村乡村治理方式进行经验总结,在“积分制”“清单制”之外,推荐乡村治理“新工具”,梳理成功经验形成报告,字数在1000字左右,每年年底上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该项工作纳入村级绩效考核。
附件:“积分制”“清单制”“闽治行”平台推广运用进度月统计表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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