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24-00007
    • 备注/文号:南东委〔2024〕21号
    • 发布机构: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5
    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4-04-01 12:36

    各党委、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东田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并成立东田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东田镇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黄秋燕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主任:卓江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叶伟鹏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林天赋 镇人大主席

      陈紫云 镇党委副书记

      黄静澜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贵泉 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黄荣宝 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刘文革 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戴超坪 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洪炳焕 镇党委组织委员

      陈辉煌 镇党委秘书、宣传委员

      范国恩 镇人武部长、统战委员

      陈宝福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卢文渊 镇政府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黄江伟 镇政府副镇长

      黄海燕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洪燕帅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蔡文彬 镇政府三级主任科员

      苏海滨 东田司法所所长

      洪瑜英 东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市监所,具体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伟鹏副镇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镇市监所所长洪瑜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派出所副所长苏剑辉、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人颜云烽、镇卫健办主任江富美兼任。

      以上成员职务若有调整由继任者继续履职,并由所在单位将变动情况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南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黄秋燕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卓江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叶伟鹏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林天赋 镇人大主席

      陈紫云 镇党委副书记

      黄静澜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贵泉 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黄荣宝 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刘文革 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戴超坪 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洪炳焕 镇党委组织委员

      陈辉煌 镇党委秘书、宣传委员

      范国恩 镇人武部长、统战委员

      陈宝福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卢文渊 镇政府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黄江伟 镇政府副镇长

      黄海燕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洪燕帅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蔡文彬 镇政府三级主任科员

      苏海滨 东田司法所所长

      洪瑜英 东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永业 东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海波 蓝溪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克服 美洋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支援 桃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吕联章 南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小胡 岐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魏谦巡 格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东辉 湖山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王志远 汤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 加 凤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志坚 西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昭康 雪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友景 丰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延冰 山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种计 盖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忠景 彭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专项领导小组由镇食安委统筹管理,下设办公室(简称“镇食安创城办”),设在镇市监所,办公室主任由镇市监所所长洪瑜英兼任,副主任由镇市监所副所长黄贵阳兼任。专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主要对口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1.专项领导小组: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南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部署要求,分析创建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按上级要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办公室:承担专项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制度

      1.全体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全体成员参加,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有关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下简称“食安创城”)的部署要求,研究食安创城重大问题,部署食安创城工作,审议食安创城文件。

      2.专题会议制度。专题会议由专项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协调食安创城有关工作,

      会议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召集人决定。

      3.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研究部署食安创城阶段性工作,会商解决食安创城有关问题。会议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召集人决定。

      上述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参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责任分工落实食安创城各项工作,对照标准细则逐项梳理创建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提升,确保创建工作达标。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互通创建工作动态信息,共同推进创建工作不断提升。

      本专项领导小组成员职务若有调整由继任者继续履职,并由其所在单位将变动情况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通知。

      本工作任务完成后,专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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