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20-00097
    • 备注/文号:南东委〔2020〕60号
    • 发布机构: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5
    中共东田镇委员会关于在泉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南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的通知
    时间:2020-09-09 16:30

    各村党(总)支部,镇直各单位党支部、非公企业党支部: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的通知》(泉委组综〔2020〕51号)和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泉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的通知》(南委组发明电〔2020〕2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泉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城创卫)和南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实际行动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疫情防控成果,接续奋战,为打赢创城创卫这场硬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党员先行”主题党日。全镇党支部要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党员先行”这一主题,开展1次党日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带头践行文明规范、有效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争做创城创卫的宣传员、文明行为的示范员、社情民意的联络员、不良行为的劝导员,切实做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主题党日活动。

      2.开展文明宣讲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群众中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市民文明公约、家风家训、文明旅游、文明交通、诚信建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村规民约等“讲文明树新风”创建内容,推广“光盘行动”“公筷公勺”等餐桌文明,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和劝导,带头引导村民不说脏话、粗话,公共场所不高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丢烟头,不随地吐痰等,做到传播文明、实践文明、奉献文明。

      3.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结合当前创城创卫工作,运用党员“三诺”、 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有效载体,至少开展1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爱国卫生、交通文明劝导、环境卫生整治巡查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亮身份、尽义务、做奉献、树形象。

      4.宣传表扬一批先进典型。各党支部要深入挖掘党员在创城创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及时报送镇组工办,我们将择优在“田蜜事业”公众号刊载宣传,作为“身边榜样”的生动教材,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带头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全民创城创卫的强大合力。要注意在创城创卫工作中发现、培养和锻炼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优先吸收发展入党。同时,各村党组织在推荐网格专职干部时,对在创城创卫工作中表现优秀、符合人选条件的党员、群众给予优先考虑。

      

     

    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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