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20-00093
    • 备注/文号:南东政〔2020〕91号
    • 发布机构: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5
    东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24 17:08

    各村委会,各小学,各幼儿园:

      根据南招考委〔2020〕12号《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6月24日提升学前教育“两率”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0年秋季我镇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的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招生计划详见附件。招生服务区域如下:

      1.中心幼儿园招收东田村及镇直户口的幼儿,如有剩余学位再招收丰山村和介凤村的幼儿。

      2.闽发幼儿园招收兰溪村的前街、岭头等角落的部分幼儿和南坑村幼儿,以及丰山村的部分幼儿。

      3.东田新阳光幼儿园招收兰溪村的丰田、瑶峰、大仁内等角落的部分幼儿。

      4.蓝溪新阳光幼儿园招收兰溪村的丰田、瑶峰、大仁内等角落的幼儿。

      5.桃源新阳光幼儿园招收桃园的清溪、双溪口、罗城内等角落的幼儿。

      6.红蜻蜓幼儿园招收介凤村及美洋村部分幼儿。

      7.金贝贝幼儿园招收湖山村、汤井村幼儿。

      8.山西小学附设园招收山西村和西坑村的幼儿;桃园小学附设园招收桃园村、雪峰村、凤巢村、格头村幼儿;彭溪小学附设园招收彭溪村的幼儿;岐山小学附设园招收岐山村的幼儿;其他小学附设园招收本村即本辖区的幼儿就近入园。

      三、招生时间

      1.8月10日,各幼儿园在划定的招生区域内张贴招生通告。

      2.8月20日至21日,东田中心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民办园和附设园招生时间可根据本园需要灵活调整。

      四、招生办法

      (一)中心幼儿园的招生办法:

      请招生片区内家长在指定时间内携相关证件前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与幼儿页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

      2.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卡(8月14日前需带幼儿到就近医院进行体检,而后持体检卡报名)

      4.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凭预防证到医院打印)

      5.对于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未按规定时间到园报名入学,视为自动弃权,逾期若本园学位已满,请自行到周边附设园或民办园就近入学。

      (二)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办法可以参照执行。

      五、收费标准

      1.中心幼儿园及附设园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2.民办幼儿园收费如有调整,必须重新向市物价局申请收费报备,同时由中心小学予以公告,并接受监督。

      六、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乱收费,严禁招收不满三周岁幼儿入学,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

      2.各村委会要加大本《通知》的宣传力度,引导幼儿到公办园、公办性质幼儿园入园,确保我镇幼儿园公办率达标,幼儿园公办率列入各村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3.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4.加强幼儿园管理。秋季开学后,严禁幼儿园小学化,严禁接送幼儿校车不按审批线路行驶。

      七、其他

      (一)本《通知》由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执行。

      附件:东田镇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计划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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