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2-13 1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向社会公布南安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有关情况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助推南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27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4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二是常态化建立政策解读机制。主动结合热点问题和群众关切,充分运用图文并茂、媒体解读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共发布解读政策文件117份,政策解读率217%。三是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根据各村(居)具体情况,编制村(居)务公开目录清单并在专题内集中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办理过程实时录入,确保全流程有迹可循。二是坚持便民原则。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完善答复文书格式与内容,提升答复的针对性和准确性。2024年依法受理534件信息公开申请,其中509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25件结转2025年办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2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制发“易错词提醒”,常态化开展错敏词和隐私排查,实现监测问题即查即改,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开展清理与认定,更新2024年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3件。三是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每月定期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做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相一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动态调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基层政务公开领域目录,并做好栏目内容保障。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目前,正常运维的政务新媒体共5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56个、新浪微博2个、抖音号1个。三是积极运维线下信息公开场所。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展示、政策咨询、办事服务等“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及时掌握重要政府信息。

      (五)平台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对日常发现的问题、省市监测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持续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高质量落实政务公开任务。二是强化培训指导。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2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4

    9

    28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0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98

    行政强制

    5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99.4682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3

    4

    0

    0

    0

    2

    5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9

    2

    0

    0

    0

    0

    2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0

    0

    0

    0

    0

    1

    8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1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6

    1

    0

    0

    0

    0

    14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3

    0

    0

    0

    0

    0

    4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1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503

    4

    0

    0

    0

    2

    5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5

    0

    0

    0

    0

    0

    2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

    9

    1

    2

    22

    1

    0

    0

    0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持续向好,但差距和不足仍然存在,主要有:一是公开队伍稳定性较差,部分业务人员业务水平能力尚需提升;二是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有待进一步规范。

      对此,我市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工作交接,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二是严格审查信息发布,明确责任主体,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性、严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市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共发送6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600元,实际收取金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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