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6-00045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6〕2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5
南安市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南安市外二环路南段延伸段及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变更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我局于2026年6月1日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工程设计变更联合办公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局、财政局、南安市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听取了项目业主关于设计变更情况的汇报,各单位参会人员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变更的项目进行讨论,从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优化、施工安全、规范标准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是必要的、合理的。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初步预算,南安市外二环路南段延伸段及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变更第1项按降点系数降点后减少造价1.37万元,根据《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因工程优化产生工程变更且变更费用减少的,由项目业主牵头,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共同按上级相关规定直接确认,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2、3项按中标降点系数降点后累计增加造价34.4万元,变更增加造价占合同价的6.27%(具体增加工程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中标价下浮率进行下浮)。项目变更引起的工期相应增加,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签证确认。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