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5-00075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5〕26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1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推进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闽建筑〔20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劳务实名制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入施工现场采集劳务人员实名信息及合同签订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实名信息,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等材料上传工作,重点对劳务人员实名信息登记及其劳动合同签订、建筑工人考勤、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方面开展合同履约行为评价。2025年上半年共评价267项次,对施工企业违规行为累计扣分2097.5分,解决欠薪欠款544.38万元。同时,督促11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按条例要求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发承包行为和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履行主体责任,防范拖欠劳务工资,切实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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