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5-00039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5〕1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1
各建筑业企业,各建机一体化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形势分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应用福建省住建厅安全检查系统的通知》(泉建建〔2025〕11号)等文件精神,针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长期未到岗履职(未按要求考勤打卡,或未按要求如实开展检查并录入 “安全检查系统”),经多次督促整改仍未按要求到岗履职的项目(南安市*堂小学扩建项目、泉州*一阀门有限公司3#厂房、泉州**固卫浴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泉州市海*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等)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并按规定分别给予“一体化监管平台”上记Mi2分处理,我局将持续加强管控。请各在建项目有关单位引以为戒,加强管理,督促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到岗考勤,并及时、如是开展自检录入省厅“安全检查系统”。
特此通报。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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