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5-00011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5〕2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4
石井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清单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24〕8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建指〔2024〕66号)等文件要求,泉州市级下达给我市2024年石井镇奎霞村重点改善提升传统村落200万元,现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泉州市级补助资金200万元下拨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镇督促并加强指导奎霞村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清单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24〕8号)和《南安市城乡风貌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石井镇奎霞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建风貌〔2024〕3号)工作清单建设内容一一核对,继续推进奎霞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工作。
二、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结合序时进度要求,强化支出管理。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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