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5-00009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5〕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2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南安市总医院官桥分院迁建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的复函
    时间:2025-01-23 16:54

    南安市总医院官桥分院:

      你单位《关于南安市总医院官桥分院迁建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我局于2024年12月12日在项目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南安市总医院官桥分院迁建项目工程设计变更联合办公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官桥镇政府、南安市总医院官桥分院、福建泉州工程勘察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还邀请了三位专家评委。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设计变更情况的汇报,各单位参会人员及评委对变更的项目进行讨论,结合《南安市总医院官桥分院迁建项目专题会会议纪要》(〔2024〕38号)及工程实际情况,从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优化、功能完善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工程变更是必要的、合理的,拟同意变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初步预算,南安市总医院官桥分院迁建项目工程变更需累计增加工程造价2244万元(具体增加工程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中标价下浮率进行下浮),增加的金额为工程建安费的9.86%。

      请建设单位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文件要求报批。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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