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5-00005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8
    关于南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2024年度动态监测报告
    时间:2025-01-10 16:5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南安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2024年度动态监测情况汇报如下:

      一、 总体概况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获批国家级传统村落4个(官桥镇漳州寮村、眉山乡观山村、英都镇良山村、石井镇奎霞村),省级传统村落6个(金淘镇朵桥村、蓬华镇华美村、省新镇满山红村、眉山乡高田村、眉山乡天山村、蓬华镇大演村),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5个(石井镇、丰州镇、东田镇、官桥镇漳州寮村、英都镇良山村)。公布四批历史建筑共95栋,登记公布不可移动文物55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

      二、监测内容

      (一)中央、省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1.健全保护机制,促进保护工作有序开展。研究制定《南安市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并创新出台《南安市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调查和考古勘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探索出一条符合南安市情的考古前置“南安实践”,全面提升历史文化保护领域活跃度和发展效能,助力构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乡建设双赢格局。

      2.开展多种类型宣传教育活动。召开相关会议学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组织各乡镇(街道)常态化开展群众宣传教育活动。2024年9月,派员参加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培训。2024年10月,组织相关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人员赴永春岵山镇历史文化名镇、五里街历史文化街区实地学习。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博物馆社教和四普宣传进校园活动。开展“7·25泉州世界遗产日”活动,进一步宣传世遗,让群众感受世遗魅力、享受世遗风光。南安文博社教宣传案例入选2024年全国文博社教宣传展示百项创新案例。    (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认定公布情况

      1.普查认定工作。2019年起,我市进一步开展历史建筑复核复查工作,共完成传统风貌建筑初步普查2356栋,聘请第三方进行复核300多栋,形成200多栋拟公布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名单,截至目前,已公布四批历史建筑共95栋。2024年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组织镇、村开展全市古厝古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实地调查摸排,将古建筑普查信息录入泉州市城乡风貌建筑管理信息平台予以管理,截至目前,新增录入古建筑普查46栋。

      2.保护管理。一方面,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保护规划编制。邀请泉州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中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高水平设计团队,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逐个编制保护发展规划。目前,眉山乡观山村、金淘镇朵桥村、蓬华镇华美村、省新镇满山红村规划已批复;石井镇、东田镇、官桥镇漳州寮村、英都镇良山村、石井镇奎霞村保护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另一方面,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已公布的四批历史建筑均设立历史建筑保护牌,完成测绘建档和保护图则编制,组织修缮保护44栋,相关资料已录入省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

      3.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55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456处。

      4.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公布。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10批9类134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10项,泉州级35项,南安级87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7人,其中:省级2人,泉州级22人,南安级83人;南安市级非遗传习所26家,泉州市级7家;南安市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52家。今年来,我市组织开展第十批南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专家组评审,认定代表性项目6项。组织开展南安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南安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的评审工作,经专家组评审,认定代表性传承人18名及非遗传习所3所。

      (三)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职责划分及责任落实情况。由市领导挂帅成立南安市城乡历史风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城乡历史风貌管理工作,住建、文体旅、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定期研究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南安市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保护利用工作。

      2.日常巡查制度建立情况。依托闽政通APP“安全检查系统”,增加历史建筑全覆盖日常巡查模块,进一步强化历史文化长效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组织排查人落实每月历史建筑巡查全覆盖。

      3.保护资金投入方面。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申请各级补助资金。2020年至今,共申请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项目,争取到省市级补助资金3800万元。

      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开展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出台《关于印发南安市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南安市历史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健全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提升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同时,住建、文体旅等部门加强日常督导、安全管理和技术指导。

      5.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情况方面。一是有保护范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均已公布。二是有保护标志。已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挂牌、立碑工作,新晋升为保护单位的保护标志待碑文审核后给予立碑。三是有记录档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编制工作均已完成,已开展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记录档案编制工作。四是有保管机构。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需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我市已明确各不可移动文物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在文物本体附近设置责任告示牌,完成公示工作。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方面,已编制《蔡氏古民居建筑群保护利用规划》《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屈斗宫德化窑遗址—南坑窑址保护规划(2020-2035年)》。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前置制度方面,出台《南安市基本建设工程中文物调查和考古勘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破解了制约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了建设单位投资风险。

      6.城市更新过程中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出台《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1〕22号),督促乡镇或片区指挥部在实施片区更新改造及项目征迁前,委托专业团队做好征迁范围内留存50年以上建筑的普查甄别工作,严格落实先普查后征收制度。2024年我市开展的国有土地上征收项目有1个,为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已开展建筑普查工作,共普查88栋建筑,无50年以上建筑。

      (四)保护活化利用实施项目情况

      1.重点推进2024年省级传统村落改善提升项目。石井镇奎霞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05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1050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00%。已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及专家评审、重点改善提升设计方案、5栋传统建筑修缮、导览标识设置,举办了奎霞第四届乡村旅游音乐节活动。同时,依托石井镇奎霞建筑群,组织开展“乡村微景观”匠人创意技术竞赛,在保持原有建筑风格的基础上,对奎霞建筑群进行微景观改造,进一步提升利用古建筑;为凝聚奎霞村海外侨胞侨力侨智,成立奎霞古建侨厝保护与发展基金会,现场认捐1180万元。

      2.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利用省保单位金淘书院作为金淘镇文化中心使用,利用省保单位观山李氏民居闲置建筑拓展为农耕文化展示馆、家风家训馆,利用官桥岭兜泉州中心县委旧址打造成泉州爱国主义教育和党性教育基地,利用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铺前土楼作为畲族文化展示馆对外开放展示等,促进文物合理保护与利用。利用陈瑞论宅建设闽南民俗画文化艺术馆,举办艺术文化展。

      三、保护利用工作成效

      (一)格局与风貌保持方面。今年我市积极组织石井镇岑兜村、诗山镇坊前村申报第五批省级传统村落,持续加强已公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提升,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村庄肌理、空间布局、集中成片古建筑实行整体性保护,留住历史风貌和乡愁记忆,没有出现大拆大建、开山采石、毁林开荒等破坏性现象。

      (二)建筑保护利用方面。积极引导镇村及古民居所有权人对传统古民居、古建筑主动实施修缮维护和更新利用,以列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项目为契机,推动石井镇奎霞村重点改善提升5栋建筑的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并同步推动奎霞村华侨建筑群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同时上传海峡租养平台,以租代养,切实加强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三)文物保护利用成效方面。我市文物本体保存状况良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无违规违建行为;积极推进文物本体修缮、安消防工程,完成霞美陈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叶飞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坂埔古厝消防工程等项目,并启动韩偓墓环境整治工程、通郭桥抢险加固工程、洪梅灵应寺保护修缮工程及观山李氏民居、坂埔古厝、桃源宫陀罗尼经幢安防工程。通过实施预防性保护措施,加强对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保护,提高文物的保存状态;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方面,通过开展“第三方+文物网格”巡查,双管齐下,齐抓共护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文物安全责任制度,并加强对属地管理单位及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人等的安全检查和指导,通过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等方式,提高各文物单位及使用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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