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南建〔2025〕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6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7 17: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按照南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人防大楼2楼,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82452,电子邮箱:na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安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持续发力,从多维度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为住建领域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工作实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积极拓宽主动公开渠道,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多元化途径,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各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继续深入推进住建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9条(篇),类别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分配与退出、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信息等,确保行业从业者与市民能够迅速知悉政策动态,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门入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审核、答复工作。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4件,针对每份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答复率达 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实行 “三审制”,即信息撰写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层层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规定》等文件要求,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建立健全动态信息更新机制。建立针对住建领域动态信息的快速更新流程,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进展、城市建设突发工程变更等情况,要求责任科室在事件发生或数据更新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交信息至审核环节,保证公众获取信息及时性,紧跟行业发展节奏。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着力优化官方网站信息架构,将公众关注度高的住房保障、城乡规划等栏目应公开尽公开,尽量做到每月都有新信息,提升用户获取信息效率,及时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畅通政务公开平台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内部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检查通报。二是对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在网站设置投诉举报信箱,以监督促提升,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58.770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方面,部分信息公开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阐述为主,缺乏生动性、易懂性,导致部分群众理解困难。针对此问题,未来将加大政策解读多元化投入,制作动漫、H5 页面等解读产品,结合实例深入浅出讲解政策要点,提升解读效果。另一方面,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人才不足,在内容策划、互动运营方面存在短板,影响传播力。后续计划组织针对性培训,邀请新媒体专家授课,培养一批既懂住建业务又熟悉新媒体运营的骨干力量,优化新媒体平台运维,精准推送优质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报告事项,如涉及收费减免、重大舆情回应等情况,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披露,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向更高水平,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