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102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4〕25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7
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村〔2022〕42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建指〔2024〕66号)文件精神,泉州市级下达给我市补助资金45.6万元,专项用于我市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现将泉州市级补助资金按标准下拨(按户籍登记的人口数,每户每人补助6000元,每户最高不超过24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共下拨32.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2)此次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3)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强化资金拨付到户“最后一公里”的监管,防止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
(4)请将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五批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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