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88
- 备注/文号:南建〔2024〕13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8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暨施工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专项攻坚行动的通知》(南建〔2024〕75号)文件,我局对各在建房建市政项目进行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专项行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及主要问题
结合“双随机检查”,7-10月份,共检查了206个项目次,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或总监未到岗履职,未按规定要求开展项目自查自纠的行为,按照《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版)》,对项目经理共记313分,施工单位共记313分,总监共记139分,监理单位共记139分。
对9月份多次督促后仍未严格落实的“**智慧物流园”、“泉州市**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冷链物流智能生产项目(一期)——1#厂房”、“南安**基督教堂原址翻建项目”等项目列入双随机差异化管理对象,加大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检查力度,并按照《福建省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版)》严格记分。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代建)单位要切实履行首要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及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关键管理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督查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情况,发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擅自更换撤离或不符合履职要求等情况的,应责令改正。
(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全面落实好实名制考勤制度,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项目部实名制考勤以及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工作。避免发生各类违规行为而影响资质考核及招投标等各项工作。
(三)我局将加大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检查力度,日常巡查、检查中对再次出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位履职的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依法进行处理。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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