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87
- 备注/文号:南建〔2024〕13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30
各建筑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第21号台风“康妮”10月30日11时中心距离台湾省台东市东南方向约52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7级(60米/秒,超强台风级),预计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5-20 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将于31日中午前后在台湾岛东部沿海登陆(48-55米/秒,15-16级,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尔后穿过台湾岛,于31日夜间进入台湾海峡,以后沿浙闽沿海转向东北方向移动,不排除登陆或擦过闽浙沿海的可能性。根据10月30日上午市防指会商精神,全面筑牢防台风安全屏障,切实做好我市住建行业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台风“康妮”预测路径存在较大变数,且秋台风路径往往来回摆动,对我市影响时间长,叠加天文大潮影响和冷暖空气交织,我市将出现明显风雨浪潮过程。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杜绝麻痹思想,坚决落实各项防御工作,持续强化巡查排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房屋市政工程方面,沿海地区在建项目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的脚手架、玻璃幕墙、施工塔吊等高空构筑物,以及简易工棚、施工围墙等易倒伏物的巡查排查,提前落实防台风加固措施,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及模板体系等重大危险源,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按规定要求在塔吊影响范围内立警戒线和警戒标志,警戒范围按塔吊高度1.5倍且不小于臂长设置。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塔吊安拆(顶升加节、降节、附着)作业,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必须停止塔吊所有作业。根据10月30日上午市防指会商要求,10月30日18时前,全市沿海乡镇(街道)建筑工地停止塔吊所有作业。物业小区方面,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对易发生内涝的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低洼部位,备好挡水板、沙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防止进水遭淹;及时通知业主对阳台、露台上花盆进行排查,存在隐患的要采取措施固定或搬开摆放在安全位置。
三、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台风防御措施。提前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准备,视情前置力量,慈时处置突发险情。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台风时警戒到位。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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