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86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4〕23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8
石井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清单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24〕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4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4〕7号)等要求,省级下达给我市2024年石井镇奎霞村重点改善提升传统村落350万元,已拨付262.5万元。现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剩余的省级补助资金87.5万元下拨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镇督促并加强指导奎霞村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清单的通知》(闽建风貌函〔2024〕8号)工作清单建设内容一一核对,务必9月底完成5栋传统建筑修缮活化、测绘建档和保护图则编制、标识系统设置、公共基础设施改善等工作,形成有效的实物工作量。
二、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结合序时进度要求,强化支出管理。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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