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83
    • 备注/文号:南建〔2024〕11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2
    关于协商选定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告
    时间:2024-10-21 09:15

    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被征收人:

      因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南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10月9日作出《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南政文〔2024〕417号),并于同日作出《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南政〔2024〕22号)。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十七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请被征收人在2024年10月21日前,从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公布的《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泉征协〔2024〕15号)中,协商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签字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视为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参与选定的被征收人应将选定结果书面提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并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超过半数的,视为无法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协商一致的,将由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随机方式确定。

      联系人:吴婕芳、叶俊妮,联系电话:0595-86882101、0595-86303339,联系地址: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官桥镇西街261号三楼)。

      特此通告。

      附件:《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泉征协〔2024〕15号)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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