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79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4〕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30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山陀儿”台风防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30 17:25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第18号台风“山陀儿”9月29日17时中心距离台湾省鹅銮鼻东南方向约385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3级(38米/秒,台风)。预计台风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并逐渐向台湾岛南部沿海靠近,强度逐渐增强,最强可达强台风级或超强台风级,今日起至10月2日,我市沿海风力逐渐加大,最大风力可达8~9级阵风10~12级,10月1~2日部分县市陆上阵风可达8~10级,内陆高海拔山区阵风可达10~12级。现就做好“山陀儿”台风防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要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动向,加强对建筑工地内的脚手架、玻璃幕墙、施工塔吊等高空构筑物,以及简易工棚、施工围墙等易倒伏物的巡查排查,提前落实防风加固等措施,对于处于危险地带的工人要做到“该撤离撤离,该转移转移”。

      二、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要对沿海建筑施工塔吊登记建档。台风期间,施工单位应在塔吊影响范围内设立警戒线和警戒标志,警戒范围按塔吊高度1.5倍且不小于臂长设置。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塔吊安拆(顶升加节、降节、附着)作业;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必须停止塔吊所有作业。

      三、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要加强施工现场自查自纠,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要确保落实好台风防御措施,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台风时警戒到位。

      值班电话:0595-86382452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